Re: [認真] 同事等下要上法庭了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09-17 22:36:11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 引述《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之銘言:
: : 甲女告他性侵,並提供 line的對話為證據,
: : 看了看line,發現到,同事提出邀約時,女方都說,‘我不要‘,
: : 但是女方卻又私底下打電話說 ok.
: : 現在女方要告同事 誘拐,還請了議員關說法官。(這我不知道實情如何,
看起來是原先告強制性交 檢察官調查發現是合意 家長告略誘
(看後面)
: : 僅聽同事描述)
: 其實光聽這種告法就知道對方純粹是神經病
: 成年人 略誘 和誘都告不成
哪裡有說女方滿20?
: 對方應該連律師都沒請
原告不一定非要請律師 這個國家有種公務員叫警察會幫你寫好被告的自白
你只要會複製貼上再去找檢察官就可以了
: 議員的坎站關說不了法官拉
: 議員又不是智障 他們會去恐嚇公務人員沒錯 但是遇上司法官也是小孬孬
: 這些人跑地方線時就看多
沒證沒據不評論
: 而且地方法院的法官都比較年輕 反而比較熱血有正義感
我聽你在放
: : 開合解廳時,我同事也坦誠發生過關係,但基於兩廂情願才發生
: : 可是line 看到的,真的不是這樣,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求償稱為調解庭 任務都跑到這裡表示已經被檢察官起訴 有高度定罪
之可能 我不信沒請律師
: 只要通訊軟體裡面自己沒有「承認」違法事由就沒事了
真的不是這樣
: 其他的都不足為證
真的不是這樣
: : 女方母親,只講了一句話
: : 一百萬,否則合解免談,
: : 然而同事剛結婚,錢都拿去娶老婆了,自然沒有,
: : 所以,等下兩點鐘要開庭了,我唯一能說的,就是祝他幸運。。。
: 接下來應該是換你同事告對方誣告 和解金加倍討回
誣告比性侵或略誘更難成立
: : 他笑笑的和我說(這時還笑的出來,同事也算強了)
: : 他已知會老婆,如果老婆要離,他不會說不,因為這一關進去,
: : 至少是個六年起跳的罪,他覺得對不起老婆,。
找不太到所謂6年起跳的罪 台灣的法學教育.....
看起來應該是241略誘罪
本罪構成要件 重點在實力支配 不在打砲 我直接教鄉民
跟未滿20的小女生出去 不管有沒有打砲 至少要讓她打個電話連絡家裡 製造通聯紀錄 不
要讓家長反咬你有在限制她的行為
不然傳票到你家 先家庭革命
: 現在沒關這麼久了
: 比較危險的大概就是偷幹小羅莉的那些老師
: 為了品質新鮮鮮嫩的初次鮑
: 為了坐牢也甘願
聖光哥快去寫奇幻小說 不要給大家看你回文不專業啦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17 23:59:00
我遇到的公訴檢察官 嚴守有利不利一併注意原則跟法官一起幹我 害我以為我才是被告...其實我只是要說 法官檢察官 好不好 真的看運氣啦
作者: dodoho706 (我是保母麥開莉)   2015-09-18 01:14:00
同意樓上
作者: shrug (形狀這回事)   2015-09-18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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