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匿名帳號在管理上的風波 對於下一任管理匿名帳號的板主人選必須先約法三章
以恢復板眾對匿名帳號能安心使用上 就此提供本魯個人建議
1.至帳號部申請匿名帳號消磁(電磁紀錄=信件)後 再移轉到下一任管理板主
2.加上"前科犯禁止條例" 西斯板主在擔任匿名帳號專任管理者 必須有一段審閱期
內容為 "本人保證在PTT上 無論是之前或擔任匿名帳號管理者後 都無約炮行為"
如果有檢舉信 必須具名負責 由板主兩人加上小組長共三人秘密會審其真實性並裁決
3.使用匿名帳號執行公務 在過濾信件是否代發 毋須回信回應之以避嫌
板主不是NCIS(海軍罪案調查處) 一.你不住海邊 也不用管到人家性器官 二.你沒有調查
別人隱私的權力 你不是調查幹員 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