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子通姦,妻告小三,判賠十萬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5-06-17 14:10:43
2015-06-17 13:58:03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己婚40歲沈姓男子與吳姓女同事過從甚密,沈妻雇請徵信社「抓猴」,徵信社人員回報說
,沈與婚外情對象騎車時女方會自後方緊緊擁抱、兩人會共吃一碗挫冰、吃冰時還會親嘴
,將蒐證照提供給沈妻,徵信社人員還告訴沈妻曾目睹兩人車震,但沒拍到照片,沈妻據
以向「小三」吳姓女子請求精神賠償6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徵信社是專業從業人員,應以拍照方式提供資料給沈妻,單
以口述並不能證實沈、吳有車震並發生性行為的事實,不過,2人吃冰時親吻有蒐證照,
證明他們超過正常男女互動的範圍,吳女確有侵害沈與沈妻的婚姻關係之舉,上午判決沈
妻主張有理由,吳姓「小三」應賠沈妻10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http://udn.com/news/story/2/999027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5-06-17 14:11:00
我都覺得夫妻可以聯手仙人跳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6-17 14:18:00
一直都可呀現行的通姦罪撤告不及於小三啊,穩賺的
作者: vampiro (大爆發)   2015-06-17 15:10:00
十萬也是老公出,有差嗎?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5-06-17 16:27:00
通姦罪根本是魯蛇條款…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5-06-17 18:23:00
徵信社跟監和拍照,算天數的。若超過十萬,這老婆還虧錢。
作者: zoolee (壞人才是王道..)   2015-06-17 23:41:00
仙人跳還需要請徵信社嗎= = 串通偷拍偷錄就好了呀
作者: vincent1985 (西斯機器人)   2015-06-18 00:22:00
結果徵信社是娘家開的 妳的錢就是他的錢 他的錢就是妳的錢 唉呀! 賺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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