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和誘罪的成立?

作者: inSec (Lee Sin)   2015-03-04 05:51:03
女友的年齡剛滿16歲,我剛滿20歲
對方家人還不知道我們在一起
她現在是五專,學校規定星期一二三四都要住校
她打算跟她父母說要留宿,然後禮拜五來我的租屋處住一晚
和誘的條目是寫: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不過估狗得到的案件都是同居或長住
都找不到有講只過一晚會不會算脫離家庭
我們只是過一晚,隔天早上就送她回家,並沒有不讓她連絡家人
這樣有可能構成和誘的條件嗎?
補西斯點
上禮拜要帶她去看格雷,吃完飯還有時間就先回家了
她說想睡直接撲上床,我小心翼翼的上床從後面抱著她
叫她轉過來眼神對到知道時候到了就親下去
喇舌喇到要出發去看電影,問她我們是不是在一起了
她羞滴滴的說對,洨弟終於脫離二十年的魯蛇啦
格雷看一半她居然想睡,我只好不顧後面兩個女生凶狠的眼神直接喇她
回家就開始繼續喇,我說我有鄉民的一半已經超過台灣平均值了她不相信
就拉著她的小手摸,沒想到她不介意,不過一直都不願意讓我脫她
趁她後來睡著偷偷解了她的襯衫,裡面是穿運動內衣(後來說是預想好的知道我會很變態)
不過是穿牛仔褲所以脫不下來,她說我繼續她下次就不來了只好罷手...
我一直說要幫她舔,只用什麼其他都不會她還是不願意
我心血來潮隔著牛仔褲直接舔(後來想到說不定舔到坐同電影院座位的甲甲屁股差點吐)
沒想到居然濕到牛仔褲外面都濕濕黏黏的還有味道...
前面那麼多廢話,真的西施點是她幫我尻尻射不出來
後來我自己尻到快射才拿她手來接
接完直接抹在我身上她就狂笑,後來還抹我臉上...
不過既然是自己的那就算了吧
剛/16 找到一篇文 #16R_4hwB
裡面說晚上一定要送回家就沒事
不過這篇是2007年的不知道現在還適不適用
作者: andrea999 (Andrea)   2015-03-04 05:53:00
這麼晚睡
作者: yoyoboys1335 (流浪說書人)   2015-03-04 05:55:00
誘拐未成年少女我記得蠻重的喔
作者: monkeyking12 (就這樣)   2015-03-04 05:56:00
電影院座位很髒唷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15-03-04 06:19:00
本票準備好了沒
作者: Dontco (東摳)   2015-03-04 06:25:00
$$$$$準備好
作者: andrea999 (Andrea)   2015-03-04 06:45:00
$$$$$$
作者: hipposman (井上多洛~喵)   2015-03-04 07:17:00
跑法院很麻煩 而且如果真準備長久你給對方家庭的觀感更是重要 如果只想%%有更多方法處理 三思
作者: guess0805055 (猜不透)   2015-03-04 07:17:00
完了完了
作者: redheart0216 (RedHeart)   2015-03-04 07:17:00
先搞定她媽
作者: zxcv3147 (123)   2015-03-04 07:22:00
要上新聞囉
作者: galyuu (喬)   2015-03-04 07:34:00
沒有想長久就換一個 不然這個你吃不起
作者: a3899186 (帥氣很可愛)   2015-03-04 07:42:00
一晚應該是還好 但吃16歲風險大唷
作者: moola (何處是故鄉)   2015-03-04 07:42:00
舔牛仔褲是那ㄧ招
作者: galyuu (喬)   2015-03-04 07:46:00
偷偷摸摸交往又帶回家 即使一般人認為沒犯罪 對方家長觀感不好的情況下女兒撒謊外宿就要你好看了 更何況你幹過人家女兒為什麼會上新聞 當然就是東窗事發家長美送啊 為什麼美送因為觀感不佳啊 比較保守的家庭哪能接受偷偷來啊我會說長久的問題就是要嘛就正大光明的交往
作者: okdsga (Mr.Peter)   2015-03-04 07:51:00
沒和誘故意當不會成罪,且客觀上一晚,只要不要搞到女方家
作者: ho83leo (LWHo)   2015-03-04 07:52:00
單純
作者: okdsga (Mr.Peter)   2015-03-04 07:52:00
失去聯繫,都不用擔心會有240啦,刑事部分似乎沒有可以對的法條了,但被仙人跳就很難說了,所以請做好自我保護吧
作者: rexlovecoco (香腸)   2015-03-04 07:58:00
你吃了一堆牛仔褲的化學顏料你知道嗎?
作者: coolwaiwai (不求甚解)   2015-03-04 08:03:00
成立的條件是首先你要從夢中趕快醒來!
作者: a205090a (CAN DO IT)   2015-03-04 08:09:00
女方16就只有被仙人跳栽贓的可能性
作者: f1266208 (Kevin)   2015-03-04 08:13:00
你為什麼這麼著急,還是你只想推倒她?
作者: njingmax (哇哩咧king)   2015-03-04 08:25:00
和誘可能不成立,但16歲督下去免刑事責任還是有民法賠償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5-03-04 08:25:00
眼盲心不忙 insec
作者: ohmygodno (火爆浪子)   2015-03-04 08:26:00
這邊稍微探討一下240條,這條是要使對方脫離家庭監督,建立自己的監督權。跟幾天是不會有構成要件成立不會有影響,至多影響量刑問題(就跟妨礙行動自由一樣,你把人關在車門1分鐘一樣道理),總之你主觀沒有要建立監督權,客觀上也沒破壞到對方家庭監督,不需要擔心,不構成。
作者: EJINTW (鐮倉戰神源義經)   2015-03-04 08:27:00
16耶....(>﹏<)
作者: ohmygodno (火爆浪子)   2015-03-04 08:33:00
然後對方滿16,不會有妨礙性自主的問題。除非你違反他人意願。
作者: angus282 (夢想...)   2015-03-04 08:36:00
就是有你這樣的人,我們學校才會中輟生抓不完!!!不要養成這麼小的小朋友這樣留宿男友家的習慣!!
作者: littleDP (新竹權志龍GD)   2015-03-04 08:42:00
西斯人氣-1
作者: keshiaolann (麵包)   2015-03-04 08:57:00
先抱緊(x
作者: jinhero (Jin)   2015-03-04 08:58:00
看西斯學刑法~~~
作者: waiter337 (給開司一罐蘇格登)   2015-03-04 08:58:00
Gg放棄吧 這不適合 也不爽
作者: okdsga (Mr.Peter)   2015-03-04 09:08:00
白話講,要就用力督吧,不會犯罪的,但保全自清證據請做好不然被仙人跳,法官會聽未成年的還是聽你的?自己想想吧…
作者: ioci (芋頭化了不要撈)   2015-03-04 09:16:00
@@ 要長久等她成年急著吃長久p
作者: a22122212 (阿公)   2015-03-04 09:23:00
不要交了女友就滿腦子只想打炮
作者: gn02997179 (精價高漲)   2015-03-04 09:29:00
16歲 她父母想告就會成罪 是告訴乃論 這算妨害家庭 你保重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15-03-04 09:53:00
有海岸線大哥那樣背景就不用怕??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5-03-04 09:57:00
基本上黑道最看不起的就是強姦跟誘拐未成年前準備好吧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2015-03-04 10:19:00
警察 這裡有變態
作者: joey123xd (趴趴)   2015-03-04 10:22:00
千萬不要被抓到,會一直跑法院
作者: bowl (波!)   2015-03-04 10:33:00
是不能等個兩年嗎?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5-03-04 10:51:00
讓她回學校花掉她該花的時間 不要讓她整天跟在你旁邊
作者: darksai (愛羅武勇‧夜露死苦)   2015-03-04 11:01:00
24小時內有電話報平安就不能報警協尋注意不要讓她脫離家庭連繫就好、打打電話
作者: chineseb (真實)   2015-03-04 11:09:00
怎麼感覺滿腦子都想做愛
作者: mklcg (痛苦是比較出來的)   2015-03-04 11:18:00
打著愛情的名號,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3-04 11:19:00
有種偷跑就別怕東怕西
作者: a7610783 (a7610783)   2015-03-04 11:20:00
我才這樣賠了十二萬,給一個勸告,沒有過夜的話,不要屌和解庭,和解委員什麼屁法律都不懂,我就這樣被唬了12萬,不要相信他所謂的做公益還是慈善,他有業績拿=$$$$$
作者: ttyjoy   2015-03-04 11:23:00
227還是有空間哦!! 女生硬咬你在16歲前有督她,你可能
作者: kevinire0113 (Crowz)   2015-03-04 11:25:00
滿腦子只想上...
作者: ttyjoy   2015-03-04 11:25:00
GG。有性行為的事實+女方剛滿16歲+女方有說16歲前性交就要準備$$$$$$$$$$$$$$$$$$$$
作者: bigmuscle (bigmuscle)   2015-03-04 11:42:00
真的 感覺就只想衝本壘 有點噁
作者: catem (左 目 )   2015-03-04 11:59:00
他父母知道是住你家還同意那就沒事 反之...
作者: apm50 (apm50)   2015-03-04 12:16:00
住一晚就成立和誘的話,我國刑事案件量會爆增好幾倍
作者: goddson (小兩光)   2015-03-04 12:18:00
我目前也認識一個將滿16歲的少女。這篇文讓我受益良多,還是不督的好。
作者: HiddenAngel (背後靈天使)   2015-03-04 12:21:00
吃16歲羨慕~不過…嗯 感覺只是想打砲而交往
作者: VG07 (咚咚)   2015-03-04 12:24:00
Insec 念你是一代宗師 你自X吧
作者: masao0103 (kk)   2015-03-04 12:27:00
先查查你父母戶頭錢夠不夠賠再說
作者: stu924314 (熊吉)   2015-03-04 12:30:00
這種事還不是父母一說女方就改口 建議不要R
作者: peowe161 (山麻薯花渦兒)   2015-03-04 12:42:00
真的同意小喬說的,你要是被對方家長知道你上了人家女兒,又讓他不回家,就算是小16自己自願的,她爸媽也會覺得是你教壞她,而對你反感(經驗談啦
作者: darkcola (dc)   2015-03-04 13:47:00
作者: EllyChang (Elly)   2015-03-04 13:50:00
怎麼看怎麼想噓 猴急個屁
作者: sluttervagen   2015-03-04 14:29:00
民事的話應該是侵害對方家長的親權但只有一晚應該不會成立
作者: edward2017 (汪來搧)   2015-03-04 14:35:00
和誘罪構成要件要脫離其家長的監督權而 支配之實務認為 唯有在一定時間繼續下才有可能侵害監督權一天這麼短暫不算啦
作者: capitalofz   2015-03-04 15:35:00
補充一下實務 爸媽找的到人都不算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5-03-04 15:56:00
有那麼急嗎?被告你就知道後悔了
作者: ioci (芋頭化了不要撈)   2015-03-04 16:09:00
還是想噓 二十歲了用大腦思考好嗎
作者: Hisamura (熊吉很可愛耶)   2015-03-04 18:38:00
放棄好了,到時候賠的錢都不知道可以吃幾條魚了,別鐵齒!!
作者: iwagu   2015-03-04 20:07:00
鄭重警告,你不適用兩小無猜條款,勿推倒!!!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2015-03-04 20:54:00
都20歲了還不會想阿,整天只想打砲,
作者: flashgotten (面朝黃土背朝天)   2015-03-04 22:53:00
你侵害父母的親權,當然請求賠償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3-04 23:15:00
....建議去LAW板問
作者: BepHbin (值得信任)   2015-03-05 00:43:00
去打lol啦,要比賽了還發文。
作者: onlytfgsu (貓頭鷹)   2015-03-05 00:57:00
妳沒有女朋友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5-03-05 09:21:00
和誘跟幾天是沒有關係的喔, 就算只有一天, 也有可能侵犯監護權真的被告的話, 你跟你女友一口咬定是你女友不肯回家, 而不你要他不回家
作者: oSCo (SC)   2015-03-05 10:21:00
噓的都是眼紅的,別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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