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耶誕夜遭撿屍 女大生不省人事

作者: adobe5566 (艾督逼5566)   2014-12-30 13:27:56
推 kauosong: 酒不要喝太多?我看過太多被硬灌的。這些男的就是等著撿 12/30 12:48
→ kauosong: 屍 12/30 12:48
我內文有看錯嗎 ? 我看到的內文是寫夜店,而不是寫酒店耶
你說在酒店被硬灌閃不掉我沒話說
還是新聞的這位女大生把夜店當酒店經營
既然這樣,會被撿也不意外吧
台灣社會
光是暗夜裡走在馬路上都有可能被性侵了
結果你跑到夜店喝到茫掉不醒人事
還不被撿屍的機率麻煩你算給我看一下
之前有個外國節目
請了一個正妹在 "光天化日" 下假裝酒醉
多少色狼過來噓寒問暖
甚至兩個色狼還跑去搶人
檢討女生 ?
我們是建議她
就像家人常叮嚀我們錢不露白的道理一樣
被搶了一次
更要謹記在心
謝謝大家
作者: GGsov (GGsov)   2014-12-30 13:31:00
本就很多腦袋不知道裝啥的人還檢討女生.. 走在路上被侵犯還檢討女生是不是穿太暴露 zzzz八成跟那種 女生被強暴那就嫁給強暴犯就好了啊是一樣思維
作者: type242 (養豬人家)   2014-12-30 13:40:00
都有人可以為了一張假VIP卡出賣自己了
作者: sam731215 (sam)   2014-12-30 13:44:00
一樓整個搞錯重點…
作者: carbine (羊)   2014-12-30 13:46:00
一樓的中文簡直有趣XD
作者: kiramo (囧RZ~)   2014-12-30 13:49:00
這篇說的是去夜店這種地方 身為女性本就該提高警覺
作者: azter (Yilin)   2014-12-30 13:56:00
只是蘇美大的文章嗎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4-12-30 14:03:00
都是這個社會的錯
作者: miracle83120 (沒人在家)   2014-12-30 14:07:00
新聞的錯 哈哈哈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4-12-30 15:45:00
在對方無意識情況下和對方發生性關係就可算是性侵。這種趁人之危的人真噁心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4-12-30 16:22:00
這些夜店pu沒喝爛醉,要撿屍的要趁人之危也很男!會去夜店的女人會是什麼好貨?
作者: WGfriend (潮來潮往遇上妳~)   2014-12-30 17:40:00
老實說,去夜店被檢還真的是活該,正常地方不去?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4-12-30 21:43:00
笑,愛玩就別怕。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4-12-30 23:12:00
即便女方不是好貨也不代表你就可以不經過同意就上她
作者: wina401 (DaiDai)   2014-12-30 23:48:00
不准女生喝醉,喝醉就活該被上;這啥邏輯?
作者: neil25 (neil)   2014-12-31 00:10:00
給樓上 此邏輯固然不通 但是不通的爛邏輯還是會發生發生了可以告死狼 但是被侵害是無法抹去的事實所以自己要有類似防禦駕駛的觀念
作者: wina401 (DaiDai)   2014-12-31 01:15:00
只是覺得「被撿也不意外吧」這樣的用詞真令人遺憾
作者: jenhaoliao (..)   2014-12-31 02:41:00
最討厭這種輕忽危險性的女性,就像酒駕一樣 只會怪東怪西,不會請別人開車嗎?出車禍才在靠背撞死活該,自找的
作者: fsjhsl (呱呱)   2014-12-31 08:55:00
ㄎ: 在有女生夜店被撿上新聞,我就把你.....
作者: DKnex (DK)   2014-12-31 10:15:00
普遍的社會迷思,尤其老一輩本土化傳統社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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