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發現男友搞曖昧 女子這樣做結果…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4-11-07 16:57:30
新聞:http://tinyurl.com/mxcnv9p
30多歲的女子在與吳姓男網友交往一段時間後,2人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並發生了性關
係,完事後女子翻查正在午睡的男友手機、電腦,發現男友竟與其他女子有曖昧往來,氣
得以男友的手機寄簡訊給曖昧者:「抱歉,我已經有女朋友」,然後再將連絡簿刪除。
吳男起床後發現女友偷看手機,還傳簡訊,氣得將她轟出門,女友一怒提告性侵,但台北
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將吳男不起訴。
據了解,40多歲的吳男是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認識這名女子,2人因異地相處,雖互
有好感,但一開始並沒有發展成男女朋友,今年中,女子因為北上台北找工作暫住吳男家
,女子在住進去的第1天,2人就發生了性關係。
2人完事後,吳男睡著了,女子沒事做,就拿起吳男的手機把玩,並開啟其電腦,才發現
除了她,吳男還同時與多名女網友有曖昧關係,氣得用吳男手機寫信給這些曖昧的對象「
抱歉,我已經有女朋友」,還要這些女子不要再騷擾他,並還隨手將這些連絡簿刪除。
吳男睡醒發現女子正在使用他的電腦,問她要做什麼,沒想到女子氣呼呼的質問他,為何
有了她,還與其他人有曖昧關係,2人為此起爭執,吳男發現女子竟寫信給他的女性友人
,還刪除通訊錄,一怒將女子轟出家門不再往來,女子則告吳男性侵。
北檢開庭時,吳男坦承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並稱當天因對方說想
當他的女友,才會自然而然的發生性關係,檢察官問:「為何有了女友還與其他人有曖昧
關係?」吳男滿腹苦水的說,「我一個中年大叔,也想尋找感情,她突然說要當我女友,
我根本都還來不及斷,是不是也該給我一點時間處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並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女子遭性侵,因將吳男不起訴。(呂志明/台
北報導)
作者: li88978 (盧小小)   2014-11-07 17:18:00
呵呵
作者: sertyu (BULE)   2014-11-07 17:25:00
這大叔中肯
作者: zeck (我是阿Z不是阿麗跟阿荔)   2014-11-07 17:27:00
推大叔聰明
作者: derricklight (derricklight)   2014-11-07 17:30:00
法官表示同意
作者: q10250826 (軍)   2014-11-07 17:44:00
這是一個kobe system
作者: dragon629 (死亡邱比特)   2014-11-07 19:09:00
這大叔是有多帥?需要這樣搞?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4-11-07 19:10:00
口袋的深度 決定....
作者: pumpkingirl   2014-11-07 19:20:00
那還上床!有事嗎?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4-11-07 21:11:00
樓上 你管人家上不上床
作者: adduck   2014-11-07 21:59:00
樓樓上 你管人家上不上床
作者: bncr (箱箱箱箱香菇)   2014-11-07 22:14:00
樓樓樓上你管人家上不上床
作者: jerry510464   2014-11-07 23:14:00
聯絡『簿』?
作者: aasawfish   2014-11-08 02:02:00
樓樓樓樓上 你管人家上不上不上床?
作者: simsin5566 (我就是歐洲精靈=))   2014-11-08 02:35:00
女人別一生氣就告性侵好ㄇ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4-11-08 03:37:00
真ㄉ 旅人一生氣就要告ㄋ性侵
作者: coldmusic (慕洛)   2014-11-08 13:21:00
這一定無罪啊,反而是用電腦這部分會被告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11-09 17:22:00
女人別一生氣就告性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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