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婚前只能二壘以下是什麼邏輯

作者: TanyaJhan (Tanya)   2014-09-14 01:32:54
※ 引述《CarBed (哀)》之銘言:
: 我朋友目前的窘況
: 他們交往已經超過6年了
: 除了愛撫和親吻 其他都不能做
: 連坦誠以對都不行 最多隔著衣服摸
: 男方很想要下一步 但女生立馬拒絕 有時候還因此大吵一架
: 說只能婚後才能進一步
: 這種如果沒談成終身大事 可能一輩子都只能乾瞪眼吃冰淇淋跟自己清槍吧
: 有沒有只能二壘的八卦
傳統觀念還是充斥於臺灣大部分家庭(尤其是老一輩)
家母的觀念就很守舊,甚至認為婚前越多次,就越貶值?!(因為是女生)
雖然對乖巧的年輕一輩來說,聽從家規是很重要的。
但是去思索其合理性也是很重要的啊!
問他女朋友,沒試駕的車妳敢買?
買了以後才發現這車根本不夠大台、鈑金不夠硬、才開一下下就熄火。妳要找誰討公道?
認同newti 大的推文:
”沒有全壘打過,女生就不算全心全意的愛你”
其實不論男女,所有成功的兩性關係(包括婚姻)都必須是”性.靈.合.一”
作者: ALuBa13 (Be quick, time is mana)   2014-09-14 09:30:00
寫的太好只好推了
作者: hsudione (無心之過)   2014-09-14 10:15:00
想到精典銘句:不是不幹,是不讓妳幹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4-09-14 11:42:00
現在的年輕人喔 齁齁.男生自己要想清楚 婚後退貨可是要付贍養費的
作者: farso (粉絲最好煮火鍋)   2014-09-14 13:25:00
老實說,會覺得女孩子聽得進這種比方的,我覺得問題比較嚴重....XD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4-09-14 13:51:00
為什麼要用身體證明愛
作者: simsin5566 (我就是歐洲精靈=))   2014-09-14 14:35:00
不是身體證明愛,是車子不試駕之後怎麼退貨
作者: pttwonba (壽司小天兵)   2014-09-14 16:05:00
那種「結婚之後才能做」的,只要被甩個三次就不會再堅持了,所以建議趕快分手但是維持朋友關係,將來等她被破後,再討回公道
作者: whitefang10 (醉玉月琴)   2014-09-15 13:00:00
把女朋友當車的邏輯
作者: likewind88 (你是另一個我)   2014-09-16 23:45:00
試駕也不是開跟你買的同一輛車啊!那你怎麼不買試駕的那輛就好了,幹麻要全新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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