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想要她一直吃避孕藥

作者: hill0708 (邱君)   2014-06-14 03:29:58
原文省略。
首先,容我先討論避孕藥是否傷身體。
依據台北榮民總醫院,陳怡仁醫師的說法(2009 年)有以下要點:
一、避孕是百分之九十九。
二、可降低 40~80% 卵巢癌,且停藥後 10~15 年內仍有保護作用。
三、可降低 50% 的子宮內膜癌,且停藥後 20 年內仍有保護作用。
四、可降低 50~80% 的骨盆腔發炎。
五、可降低 30~50% 的良性乳房疾病(纖維囊腫)。
六、具有改善痛經及月經過多之療效:有 87% 的病患可達療效。
七、減少子宮肌瘤的發生率。
八、防止卵巢囊腫之生成。
九、減少青春痘之生成:使用 6 個月後,約有 30% 的病患青春痘會改善。
十、改善骨質密度。
上述是優點,當然避孕藥不是萬靈丹,就如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副作用如下:
一、靜脈栓塞:發生率約千分之二點八。
二、中風:一般婦女不用擔心,但如果有高血壓、抽煙的話,盡量避免使用。
三、根據國際上一些研究報告指出,避孕藥和乳癌是正相關,
乳癌的發生率是一般婦女的 1.24 倍。
不過這些研究報告有些地方是可以討論的,因為服用避孕藥的婦女,
較常看醫生或乳房自我檢查,因此可以早期發現。
回到您提到的事情。
這件事最安穩的做法,就是情侶一起去掛產科,做個健康檢查,聽聽醫師的說法。
畢竟關心健康最好的方式,就是使用健保卡。
如果不想看醫生,敝人以為就無從談起了。
不做愛決不是好辦法,因為繁衍就是生命的深意。
但無性愛是解決問題的答案之一。
說服女性也不適宜,因為這樣很容易各執一詞鬧得不歡而散。
畢竟我們理解避孕藥的知識,遠遠不及醫生。
所以兩個一知半解的人討論,不就緣木求魚?
人都有過去,就像男人去紓壓,多數不會跟伴侶提起,而是把它當作一則秘密。
揣測女方使用避孕藥的原因,敝人認為點到為止即可,
步步進逼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加諸在對方身上而已,那必然會埋下火種。
唐.賀蘭進明《行路難五首》:人生結交在終結,莫為升沉中路分。
可別為了避孕藥一事,就放棄了愛情呢。
作者: yanggh (yanggh)   2014-06-14 03:37:00
你只差沒打b r o t h e r~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4-06-14 04:42:00
寫得太深了,小孩子看不懂
作者: srwcc (老馬)   2014-06-14 05:01:00
了解
作者: gkssis (吃貨漁夫)   2014-06-14 06:01:00
紅明顯。原文問的是事後,這篇講的是事前?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4-06-14 08:41:00
都在談避孕了,你還在說繁衍是生命的深義所以一定要做愛
作者: febulous2011 (Gary)   2014-06-14 09:07:00
好文 尤其溝通那段說的真好
作者: peichiaC ((^__^))   2014-06-14 10:07:00
講得好
作者: 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2014-06-14 13:24:00
所以建議吃事前別吃事後
作者: lorayen (蘿)   2014-06-14 18:34:00
我因為四 跟卵巢激痛 醫師建議吃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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