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租屋提前解約

作者: tove (朵芙莉)   2021-02-24 22:23:55
感謝各位大大協助回覆租賃問題,
另外請教一個問題,
也是版友提醒後才發現。
房東有在「押金收據」上額外書寫租約未滿不退押金,此處雙方有簽名。
但是,在租賃契約上又載明甲方會退還保證金。
這兩點有衝突部分,
若就契約上應該以哪部分為主呢?
謝謝大家看完以上內容,
還期望大家不吝賜教^^”
作者: hodinup1 (gogo)   2021-02-25 08:03:00
無息退還押租保障金那條,先決條件是(租約到期)不繼續承租。你既然在押金收據簽名,代表你同意租約未滿不退押金。而且你租約第十九條 擬提前搬離,需賠償一個月租金。所以 你房東主張3月底搬離不退押金且需再賠償他一個月租金。如果 你房東態度很強硬,那你乾脆5月底再解約(不管有沒有住在那)。 本來需被索要共3個月租金(含押金),5月底解約,2個月他收你1個月的租金,再加上押金不退你,你也是付出3個月。 一樣的成本何必讓房東提早2個月收回房間。重要的是,不合理的條文不要簽。 你既然簽了就代表你同意,既然同意再苦也只能怪自己。 再苦也得自己吞下去,簽的時候怎麼不多想想。
作者: kyoe (緣份‧不再)   2021-02-25 11:07:00
押金收據效力問題可能要問問律師比較準,我只能說現在環境偏房客,多找找應該還是有辦法處理的
作者: findwish (新的工作新的開始)   2021-02-25 14:56:00
我租約到7月底,房租是一次繳2個月。因為家裡因素要提前解約搬回家。昨天跟房東交屋也是扣一個月押金跟一個月租金,是有問房東可以少扣一點嗎?因為我也沒提早說,所以只有多退400湊整數給我而已。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2-27 03:07:00
違約金和押金,分開看,不要混在一起討論只有分別計算完之後,交付的時候可以用來抵扣而已一樓的解讀是正確的第19條討論的是違約金,不是押金
作者: GIFT1988 (周ㄉㄟˊ)   2021-03-18 06:17:00
為律師諮詢費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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