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續約一定要三個月?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7-26 13:22:00
※ 引述《LaMiuka (本之)》之銘言:
: 想請教板上各位大大,我目前的租房合約只到今年6月初。然後其實我一直有在找新
: 的地方但一直沒找到房子。當時約滿時有跟房東說不會續租一年,但是會延一個月
: 繼續找房當時房東同意。結果一直沒找到房子…所以就一直住到現在要七月底,房
: 租都有繼續付。
不動產租賃,兩周以上都可以,隨便你們制定
雙方同意即可
你是想要表達什麼?
七月初之後房東沒有再跟你續約、你還有繼續繳房租、所以變成不定期租約
這樣嗎?
: 現在房東說問了仲介續租一定要三個月,但我其實還是繼續找房子中,並不想一下
: 子續三個月,請問是真的有規定要續三個月嗎?如果續了提前搬走會怎麼樣?原來
: 的制式合約裡面並沒有表明這點。
續約就是一個新的契約,新的起迄時間,提前解約就是違約,看契約罰則怎麼寫
如果租金有付、卻提早搬走,那沒關係喔,付錢不住是你的權力
: 我是有跟房東說如果要搬走會一個月前通知。
: 謝謝!
是要做到前期通知,不是提早一個月通知
:
作者: LaMiuka (本之)   2019-07-26 14:47:00
感謝大大的回覆,我了解你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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