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提早解約跟房東談不攏

作者: cat72936 (cat72936)   2018-08-30 15:37:41
因為朋友沒有帳號 我也沒有租過房子的經驗
想來詢問一下 有沒有發生過類似事情的人
可以提供我們意見 讓我們好處理 謝謝
朋友在高雄租了公寓的房子目前還住著
三個人合住 不過因為有個人事情要回家
所以選擇跟房東退租 租約是一年
但前幾天打電話過去給房東
房東說那違約金是 兩個月 四萬塊
(等於押金全收走 不退)
後來我們也看了合約書
上面是寫道
乙方得提前終止本約,但應於壹個月前通知甲方,並應另行給付甲方相當於 壹個月之租
金。
於是隔天朋友又撥了電話過去
朋友:可不可以收一個月租金就好
房東:當初你們沒有租停車位,現在我有租給別人,如果我們違約,那他也違約了。
朋友:可是我看合約寫賠償一個月而已
房東:靠x,我打錯吧
(接下來房東就說再看看 就急著把電話掛掉了)
其實我們也有去查了很多文章
法律有規定不可超過一個月的違約金
合約也簽了就是一個月
想問一下有沒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的人
以前是怎麼處理的~ 先謝謝各位
作者: sichi (希奇)   2018-08-30 15:39:00
停車位是另外那個人跟他簽的約 是他們的事 那個人又沒提早解約 最好是這樣連帶 最多就是 房東夠幸運 有人立刻租 對方不要停車位 房東以後原則上都是兩租約 或是對方要車位 房東自己要求提早解約 變房東違約 他要賠租車位的人 他把那算在你們頭上 總之 你不用鳥他 照合約走
作者: tero   2018-08-30 16:29:00
你們這份合約怎寫就怎做,其他人的合約你沒簽名與你何干?
作者: oollooll (12345)   2018-08-30 16:30:00
違約金房東只能收一個月!沒有寫錯這回事!
作者: tero   2018-08-30 17:47:00
要不你就跟他說,你們打算寄存證信函請他限期處理,不然就申請協調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8-30 20:51:00
違約金是一個月沒錯,不過要提早一個月告知才能解約車位看是你們轉租還是房東自己出租的如果是房東自己出租的,就不要理他,單純反應不過來亂說話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8-30 20:57:00
正常情況是。無法馬上搬走。需要告知後一個月才能解約。然後付一個月租金加一個月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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