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板橋獵奇租屋管理人(代po)(文長)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8-19 23:27:24
※ 引述《Henryd (Willie)》之銘言:
: 文章非常長,請見諒
: 以下為搜集各房客所見奇聞
: ‧租屋形式
: 板橋華廈樓中樓,總共隔成12間套房出租(兩層皆為L型配置,尾端無逃生口),且走
: 道寬度不足
走道寬度多寬?
文章看起來就是被房子被檢舉了,所以房東在處理事情
文章提到"尾端無逃生口、走道寬度不足"
難不成是你檢舉的嗎??
: ‧房東特徵
: 1.不確定是不是房東或二房東,但他自稱管理人(以下簡稱房東),房屋來源無法
: 查證,自稱為小姑的房子,眾說紛紜
簽約的時候,可以要求出示所有權狀or稅單
看看上面的名字or公司
如果名字不是跟你簽約的人
那要請對方出示授權書
如果都沒有,可以換下一間看
: 2.房東會說她自己有當志工,一副很好心,人很好樣,但實際上為自己永不吃虧類
: 型
人好心,為什麼就要吃虧?
這兩件事情有什麼關係嗎?
沒吃虧的好心不夠好心??
: 3.修繕時若房客時間不方便不在家,會回你沒關係她會在,她自己跟修理師傅進去
: ,無法律概念,以為出租後自己還是所有人可自由進出
告他就對了
: 4.租約以崔媽媽基金會為基礎,將內容修改為對他有利的形式(租屋也好幾年,基
: 於互信立場沒有細看,承認是我們的疏失),附件的點交列表都是一些不存在屋內
: 的東西,且租屋時不會點屋內東西,有點隨便(一開始以為只是阿莎力的大嬸,沒
: 想到後續・・・勸大家有一點不對勁就要注意,不要跟我們一樣妥協,落入更大麻煩)
附件點交列表當然會一堆不存在的東西啊
存在的畫oo、不存在的打xx阿
這邊本來就該仔細點了
不然事隔多年,你能保證每個人的記憶力都很強嗎?
何況如果是個有點年紀的大嬸....
現在都比較建議,簽約的時候要拍照or錄影
不只拍下提供的家具、還要拍下屋況、發現的瑕疵處
: 5.合約僅簽自己名字與留手機號碼,無住址與身分證字號(依然為租客疏失,應該
: 強烈要求她附上)
簽約如果要留這種資料,一定要核對對方身分證
手機也要現場打打看
: ‧合約狀態
: 各戶大部分住了數年 ,合約到被通知搬遷前皆尚未終止
說這個是想說什麼?
最後搬遷日前的時候合約有滿就好了
沒滿的話才有違約金的問題
: ‧事發經過
: 房東(自稱管理人非屋主,但合約是跟他簽訂),在七月底無預警於走道牆壁貼出因
: 四月開始配合政府法令等等要結束出租的自我宣稱公告(完全沒附上任何政府相關
: 文件),發現房客沒反應後逐一打電話要求房客在8/5前遷出,不給八月帳單,一
: 副很好心說因為約還沒到所以會退還‘’本來‘’就該退的兩個月押金 ,態度強硬
: ,合約內僅標示租客若違約需賠償一個月租金,反過來則沒有規範
通常反過來都沒寫,不過對等一樣是一個月違約金,所以不需擔心
房東要違約,不需要貼公文給你們看
反正他就是要賠錢了事
: ‧蒐集到的證據
: 1.工務局詢問,確認的確為違規戶,限期必須改善且申請複查通過,否則會開罰,
: 罰金會累加累罰,但不會強制拆除,且房東首次接到審查通知為5月,第二次為7月,
: 皆請假沒有出面,接著為八月底會再度複查
感覺你知道是誰去哪邊檢舉什麼的阿
一般人哪會去關心這個
連要去哪個單位問什麼問題都不知道哩
: 2.房東明明四月多就有陸續接到通知,七月還在繼續收租(自己在公告上與七月房客
: 道歉,說情非得已謝謝指教,但其實也沒人知道這件事,是她自己爆料),讓人觀感
: 很差,或許沒有法律問題,但的確有道德瑕疵
所以哩?沒法律問題就好啦,觀念不同而已的話,請不要批評別人是道德瑕疵
你不需要管房東面臨什麼問題
也不需要管房東要怎麼處理那個問題
除非你想幫忙解決
不然,你就是跟房東拿違約金,趕快找下一個住處
: 3.公告貼在公共區域,但電話聯絡僅趕部分住戶(驅趕房客的共同點為疑似租金較低
: 且好講話)
所以?
: ‧猜測
: 房東的策略疑似是將戶數減少至符合法規的六戶,再申請複查,且即將提高房租繼續
: 出租(有跟某幾戶說加價可繼續住,後續發現趕不走後又說不加價也可以,她要趕別
: 戶)
我看你真的很熟悉房東遇到的問題呢
: ‧房東神邏輯思考
: 1.擅自開門進屋:我有敲門但沒人回應,進去後房客在玩手機,是房客的問題(沒人
: 回應就可以進去?)
告他阿,這是法律問題,不是道德問題
: 2.租屋賠償事宜:我違約我告訴妳盡早找到搬遷。我只能退押金(20號貼公告,下月
: 五號搬,叫提早告知?)
告他阿,這也是法律問題
: 3.我也是情非得已,謝謝指教,我書念的不多(書念不多跟講不講理完全無關吧?)
情非得已也不關你的事啊,你就是跟他要違約金就好
他有再多理由都不關你的事情啊
要我,我就請他省略這些屁話
: 4.商討先拿回部分押金,宣稱沒錢,他也是領薪水的,需要的話可以用自己的錢借
: (她也是租金收款人之一,領得可能都比押金多,平常要聯絡時常說在國外旅遊或
: 是出去玩?)
告他阿,押金違約金都催討就好了
其他都不關你的事情
如果你願意先拿回部分押金、剩下的日後再拿
就要寫個期限
能夠改為借款是更好,寫個借據、收個利息(看你)
萬一他到時候耍賴,用借據打官司真的是超輕鬆的
一翻兩瞪眼
: ‧結論
: 1.此房屋有莫大問題,背後屋主與收款人不一(有現場給,也有匯款,比對後各房
: 客匯款人不一,此管理人也為其中一個收款人)
南部有很多是一群年輕人合資當房東的
這種情況就會可能有好幾個匯款人or管理人
相較於過去的"屋主=房東" 的確是比較複雜
但是在物業管理行業已經開始好多年了的今天
大家要習慣這樣的狀況
面對這樣的屋主,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
而"屋主=房東"這種情況,也不會完全沒問題的
新聞也看過,屋主的家人代收租金,結果捲款跑掉....倒楣的是房客阿
誰叫你把錢拿給其他人
只好再交一次租金,然後想辦法追殺那個人渣
: 2.房東租屋後管理能力低落,完全無法溝通,一直在莫名奇妙的地方跳針
跳針的話是溝通能力低落
沒有溝通能力,還是可以有很強的管理能力的
: 3.闖進房間又不講理這件事完全站不住腳還是要硬凹都是別人的錯
告他阿
很多人都是先指責別人再說
這種人就是欠教訓而已
: 4.她會說她有眼線在看大家所作所為,與放話已架設攝影機、有律師等等,但那些
: 眼線也是牆頭草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律師的部分存疑,有律師還一直跳針回一
: 些讓自己挨告的話
就聽聽笑笑
房間裡面沒有攝影機就好
其他都與你無關阿
: 以血淚談希望大家注意此屋,找房可以避開類似地雷
你可以公開更詳細的資訊阿
這樣大家才避得開
不然以後房子格局改了、大嬸滿街都是,是要怎麼避開阿?
你也可以提供一下你的資料
或許有些房東會想知道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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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去租獨立門牌的新套房
不容易有違反法規的部分
不然去申請社會宅也不錯,100%合各種法(應該)
分租套房的安全性,簽約前請先看個清楚
我很好奇當初你怎麼會住進去這種走道狹窄、尾端沒有逃生口的房子?
住了數年後才抱怨連連??
期間也沒想要搬離這麼危險的地方嗎?
還是現在才發現其實住的地方很危險???
原始文章的 IP 是 141.255.162.34 瑞士阿
是在怕什麼?
幹嘛換到外國的IP去勒?
15分鐘後的修改文章
(223.136.170.86), 08/19/2018 21:16:17
變成台灣IP了耶
代PO怕什麼阿?不過就幫幫朋友不是嗎?
※ 編輯: spmark (111.255.172.51), 08/19/2018 23:31:23
作者: cccone (大C)   2018-08-20 09:42:00
就剛好從瑞士回台了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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