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原本三年的租約
不到一年 房東因為要賣房
所以以賠償一個月 解約
我也配合搬離
在約定租期的最後一天 點交
但是有些小爭執
房東要求如下:
1. 地上兩塊石英磚有刮痕
如果不能擦掉
要負責打掉那兩塊磚並補上
費用我出
因為是新成屋 我是第一個租客
https://i.imgur.com/G8VwHf3.jpg
https://i.imgur.com/mHykDpK.jpg
2.
插座有幾個因為我裝網路
施工有拆卸
裝回去不整齊
他要找水電師父來檢查所有插座
車馬費我出
3.
因為交屋有瑕疵
所以他無法接收
交屋就未完成
所以這段期間 還是要繼續付租金
依日計算 (月租/30)
直到改善完成
請問他的這幾點要求如何?
我該怎麼回應
因為目前還有三個月的錢在他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