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個月搬到現在住的地方(連棟透天)。
在簽完約,要入住前才發現半夜隔壁冷氣會造成新房子前半部(四間房間+客廳),會產生
低頻噪音,當下隨即跟房東反應,房東(房東剛買這間房子)當下有來了解狀況,並且允諾
會處理。
隔天,房東跟對方談的時候,對方說:之前的屋主都沒說過他們吵,就你們意見最多,
房東也表示願意幫出冷氣修理費,對方隨即變臉說:你們現在是當我們沒錢修理嗎?從頭
到尾都沒打算好好溝通。
之後,我跟家人搬進這間新家,隔壁是老人家,相當的早睡,7點就開始持續低頻噪音
直到隔天早上7、8點,我跟家人都不能好好睡覺,忍了十天,房東也拿出跟那家人的訊息
給我看,表示隔壁沒有誠意要處理這件事情,然後得到房東許可後,請了環保局來測噪音
,環保局來測兩次,一次超過,一次差一點點,不過環保局人員聽了噪音也表示會跟隔壁
進行勸導。
勸導當天,隔壁就不開那台冷氣了(他的房間有兩台),可是卻對附近所有鄰居說我們家
很惡劣問題很多,其他鄰居甚至跟我媽說噪音忍一忍就好了,有那麼嚴重嗎?還要我媽跟他
們道歉。
我們只想好好住,好好睡覺而已,這樣要求很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