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初次發文,因一開始沒設定好文章分類,所以刪掉重發,再次有個問題想請教大
家,謝謝!
最近因租約即將到期(6/30)
需提前一個月前告知,所以打算這兩天或是6/1繳房租時,告知房東不續租。
但就是已經提前看房了,所以離約期還有段時間......然而,新房東因有家庭因素所以希
望能趕快簽妥合約(雖然本來就是要房客覺得ok在簽訂合約,或者是如果看完還有疑慮先
付訂金保留考慮天數)但新房東並沒有此打算,希望能馬上看完房馬上簽約。
對於這塊有點小意見,畢竟這是我人生第二次租房而已,因為第一間租的房有陰影......
就因為原本的租約至6/30,而新房東也沒有給空窗期,只給了簽約後的一個禮拜搬家緩衝
期(一樣付整月租金),有爭取是否可多付訂金替代,但談判失敗。
所以現在很為難如果跟舊房東提租約至5/31日
是否可以拿回兩個月的押金及免負擔6月房租(或是依比例),畢竟如果我提早說一樣租
至6/30並住滿,我也只能拿回兩個月押金,但卻要同時支付兩邊一個月租金,負擔上較沈
重。
新租屋處租金比舊有房租還貴.....然後舊有房子有嚴重壁癌情形,當時有跟房東反應,
房東也有馬上處理(僅重新油漆,過沒多久又一樣),然後衣櫃報銷連帶衣服毀掉,也因
為頂加關係會潮濕、悶熱,廁所洗手台還會有小螞蟻肆虐,但也不吵不鬧的住滿一年,不
知道能否用來當跟舊房東斡旋的籌碼。
目前看來新房東較難柔情攻勢,但新租屋處地點不錯,雖然租金還是尚偏高,還是會擔心
是否會被馬上租走。
不過也因為新房東想趕快簽訂合約的態度讓我覺得怕怕的(是否有問題)
所以想請教大家應該怎麼抓到一個有利的停損點.........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