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租屋改裝套房出租 張淑晶合夥人判賠233萬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8-04-18 20:36:11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99318
租屋改裝套房出租 張淑晶合夥人判賠233萬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張淑晶與黃鐸向范姓女子租屋後,卻把房子大改造成多間套房及雅房出租,范女氣憤
提訴求償,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黃鐸才是簽約人,有責任把房子回復原狀,但他拒絕
引導法院人員及建築師進屋勘驗,鑑定機關只能依外觀、建築圖等判斷,最後判定回
復原狀價格要233萬餘元,應由黃鐸負擔。
范女提訴指出,張淑晶與黃鐸於2014年7月間向她租屋,表明做為辦公場所、倉庫及
員工宿舍使用,她考量房屋老舊,還給予租金優惠,但約定若要裝潢等,不得損害原
有建物,也不會影響結構安全,不料,對方竟把1樓的廚房、1至3樓衛浴及3樓臨陽台
的外牆拆除,並在陽台的女兒牆上築牆,將陽台改為室內使用。
范女指出,張、黃2人把房屋改裝成多間套房、雅房對外出租,施工期間被她發現並
阻止,對方仍不予理會,繼續施工,市府認定該屋是違章建築,拆除3樓陽台違建,
造成3樓原臨陽台處,目前沒有外牆,無法遮蔽風雨。
范女先提民事返還房屋訴訟勝訴,再要求張、黃賠償233萬餘元;張淑晶及黃鐸主張,
這間房屋原本就是違建,並非裝修所造成,裝修並未影響房屋安全結構。
法官審理認為,這間房屋原本就是違建,不是因裝修造成,而黃鐸是簽約人,加上
他自己也坦承有裝修,應回復原狀,但黃鐸、張淑晶拒絕讓法院等人進入,鑑定機
關只能依據建築圖、格局圖、測量圖,及建築師觀察外觀進行判定,最後鑑定認為
回復原狀須花費233萬餘元,由黃鐸負擔。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8-04-19 06:15:00
討不到錢吧 這兩個....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8-04-19 22:31:00
作者: bflove (徐浩)   2018-05-02 09:53:00
為何張淑晶還可以到處跑跳?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5-02 10:46:00
這是民事啊 刑事定讞 有些可以易科罰金 如果不行發監執行也是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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