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租頂加不給錢 還揚言要違建拆除大隊來才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3-10 03:10:28
租頂加不給錢 還揚言要違建拆除大隊來才搬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55611
2018-03-04 22:2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許姓男子租了一間頂樓加蓋住,卻拖欠租金,被屋主提告返還後,
竟反告屋主沒有權利,只有「違建拆除大隊」才有,還要屋主給他
精神賠償金等合計42萬餘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則認為,租
賃契約的出租人並非一定是所有權人,且房屋是否為違章建築,無
礙於租賃契約成立,判許敗訴,應搬離,並給付2萬7千元租金。
劉姓屋主提訴指出,房屋雖是頂樓增建,不過,雙方早在2015年簽
約,租金每月9000元,但許男卻從去年6月起積欠租金,連續欠了3
個月,租約期滿後,還拒絕搬走,更拒付租金,嚴重損害屋主權利

許男反控,對方故意隱瞞房屋是鐵皮屋違建,且劉男非房屋所有權
人,房屋又無「建築執照」也沒使用執照,或建物公共安全檢查簽
證等,顯危及住戶生命安全,不能出租,只有「違建拆除大隊」才
能請他「搬離危樓」。
許男還指,出租若有爭議而訴請法院判決者,應限於合法房屋,違
法房屋沒有,政府應加以裁罰並拆除,避免承租人葬身火窟成為枉
死鬼,若讓劉男得逞,法院豈不成違建戶害人命幫兇,我國豈不成
違建國而貽笑國際?他將上書總統蔡英文,設法禁絕違建戶繼續害
人命;他還認為,劉男除應返還租押金外,另應賠償精神賠償金。
法官審理認為,租賃契約的出租人,並非一定是租賃物所有權人,
且房屋是否為違章建築,也無礙於租賃契約有效成立;可上訴。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3-10 06:55:00
這就是幹話阿,欠法官噹那麼危險還不快連夜搬走?還賴著不走?阿不就好危險出租不一定要所有權人,貸款也不一定要所有權人 XD
作者: sharek (...)   2018-03-10 15:20:00
果然奇葩,還要特定找新聞來酸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3-10 15:41:00
分享知識給鄉民了解也要被說酸?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3-10 16:58:00
找2700雅房來酸的新聞比較有事吧3x年前都租的比2700多我貼的新聞很多種,你只看到酸那就當是酸好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3-10 20:57:00
說不定是當事人腦羞來推文?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3-10 21:38:00
這許男也是邏輯有問題,火災和是不是違建根本無關大家都不要住房子、住帳棚好了,這樣火災一定不會出人命地震也不會壓死人,颱風來就大家互相綁緊吧多種樹,帳篷在樹林中,不怕暴風
作者: chencjj (神骨雞好好吃)   2018-03-12 15:42:00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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