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入住了一間套房
今天剛好是7/13-9/10之間電費週期的最後一天
合約規定每個月10號交租
前天房東私密我說可否用現金繳交房租
我以出門辦事為由婉拒了
剛剛出門轉帳
順便拍了套房外面的電錶給她看
她只說到時候電費來了一起算
我有個問題是照她說的電費來之後一起算
是等紙本帳單來之後
她一間一間拍房間外電錶嗎?(透天隔18間分租
這樣我的級距不就會超過她說的兩百度內嗎qq
因為之前約定好兩百度以內四塊錢
超過一度五塊
我剛好介於中間
想說先拍好電錶度數 結果房東好像有點冷淡
因為入住的時候是新裝修 還沒人使用過的房間
所以我就沒有特別拍一開始的電錶了
請問我這樣是奇怪的房客嗎?
請問我這樣是奇怪的房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