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現在是一名學生,
在外租一透天分租「包水包電」雅房,
雖說包水包電,但在入住後卻房東對於任何可能用到電的部分都有所限制。
以下是我遇到的問題,還請各位幫忙:
1.房屋一樓是機車停放的空間,但在照明設備方面卻只提供「牆角微弱的小夜燈」和「房
東家神桌的紅色神明燈」。
也因如此,每次晚上回到一樓租屋處都是暗的。但房東卻表示80瓦的日光燈十分耗電,所
以不希望我們擅自開啟公共電燈。
和房東反應多次,卻都只得到「你們年輕人眼睛很好,不用這麼亮也看得到」等敷衍回答
。
請問我應該如何有效的反駁呢?
2.有時比較晚睡,隔天房東就會來敲門說:「你昨天很晚睡噢,我從樓下看你到的窗戶沒
有關燈捏,你房間是沒有小夜燈喔…」暗示我別浪費電。
但事實是,我當時真的必須用電,並無浪費。
這應該如何處理呢?
3.房東住在租屋處對面的房子,所以會把自家的一臺汽車、兩台機車都停在我們一樓的騎
樓。只留了一個縫隙讓我們牽機車進到室內停放,那個縫隙真的很小,大概只能讓一臺11
0的機車勉強通過,
請問這樣符合逃生安全的規定嗎?
4.該處應該屬於租屋用,但卻有其他房客(剛好是房東的親戚)拿來當成音樂教室(教樂
器)用,所以常常會有不明人士進入,
請問這樣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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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簽訂一年的合約,也繳了半年的租金,以上的這些問題有辦法合法的向房東提前解約
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