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台北都會〉弱勢戶承租社宅 租期上限12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6-08-25 08:54:0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lTZeEG ]
作者: MizunaRei (みづなれ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台北都會〉弱勢戶承租社宅 租期上限12
時間: Thu Aug 25 01:27:02 2016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台北都會〉弱勢戶承租社宅 租期上限12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08-24
保障優先戶 三重青年宅成適用首例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
未來社會住宅租金應低於市價八折,保障弱勢戶優先申請,從住宅法規範的十%提高到卅
%,一次租約兩年、一般戶租期上限是六年,但優先戶得延長至十二年,以強化對優先戶
的優惠及照顧;公告後實施,三重青年社會住宅將成為適用首例。
只要在新北就業、就學 均能申請
城鄉局長邱敬斌說,新北市是年輕的城市,來這裡打拚的大多是外地的青年朋友,因此,
「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除了設籍新北的民眾可申請外,更放寬條件讓在新北就學或
就業的青年也能參加申請。
此外,弱勢的保障戶數達到三成,是住宅法保障的三倍;雖然,租金應低於市價八折,但
也可依招租對象公告更低的租金水準;租期部分,一次約兩年,一般戶符合資格可續租兩
次,租期上限為六年,弱勢戶可加長至十二年,並訂定弱勢因故需退租時的社福銜接制度
,希望全階段幫助民眾安心居住。
除了弱勢優先戶佔卅%,還有五%睦鄰戶優先提供在公辦社會住宅所在行政區設籍的民眾
,租金則比照一般戶;弱勢戶依評點決定入住序位,評點同分者,抽籤決定,其餘申請人
皆以公開抽籤決定入住序位。
邱敬斌表示,三重青年社會住宅共有兩百五十二戶,目前已比照承租辦法受理申請中,預
計十一月公告中和秀峰街社會住宅八百一十六戶,三重大同南段東側的七十五戶規劃在十
二月公告,達到一○五年共一一四三戶的目標。
除了承租辦法將公告實施,邱敬斌也希望「新北市居住服務中心設置自治條例」能獲得市
議會支持,在今年通過,正式進入住宅行政法人的實質籌組階段,為日後社會住宅的營運
預作準備。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4806
5.備註:
希望再有相關配套 以避免二房東出現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5-08-25 01:31:00
希望品質比浮洲合宜宅好XD
作者: siamese (S邏)   2015-08-25 01:47:00
新北市租金便宜 而且隔座橋就到北車
作者: gogo3333 (tk)   2015-08-25 05:59:00
甲種過宅的爛政策何時才肯取消呢,不需要把甲種國宅的居民都放在一起吧,應該打散到各地方的國宅內才對,集合在一起就是永遠的貧民窟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25 10:51:00
說真的.如果集合在一起就是永遠的貧民窟.那打散後呢?這些人就會變有錢嗎?我從小住眷村.榮民之家.和國宅旁(搬了幾次家)說句不中聽的.會成為貧民窟的原因往往是住的人太爽.爽到不想去工作.想去工作.免的失去資格.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8-25 21:08:00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1918010中央和地方速度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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