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買賣不破租賃契約

作者: ClarinetPyng (飽飽)   2016-06-16 21:19:29
最近遇到一個情況
我們在五月中的時候承租一間新公寓
並且也付了押金 因為原租屋處到6/20
新房東同意我們六月初就可以先把東西搬入
而合約上只註明簽約從105年六月起一年
並無清楚記載簽約日是六月幾號
(當時房東是想等我們東西都搬好再算入住日期)
在我們準備要搬東西過去的時候
新房東才說 她這幾天把房子賣人了 我們不能繼續承租
她說因為合約沒清楚記載從六月幾號開始算起
所以那份並不算數
我想請問版上各位 真的是像房東說的
沒表清楚日期 所以買賣不破租賃契約就不成立嗎?
作者: misakimisaki (misaki)   2016-06-16 22:01:00
如果押金什麼都拿的回來我會覺得另找比較好
作者: ClarinetPyng (飽飽)   2016-06-16 22:05:00
押金有拿回來 但過程房東態度很差 其實也不會想再住那 只是還要重找房子的麻煩 加上想到房東的態度就
作者: stgh2526 (瓜瓜)   2016-06-16 22:07:00
基本上合約都簽訂了,他毀約就有義務賠償
作者: ClarinetPyng (飽飽)   2016-06-16 22:07:00
很火大若他有義務賠償 該怎麼求償?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6-06-16 22:57:00
他唬你了 合約一樣有效
作者: js9150812 (Daka)   2016-06-17 09:40:00
合約有寫 甲乙任一方提前解約要賠償一個月之類的?
作者: ClarinetPyng (飽飽)   2016-06-17 16:06:00
就是一般書局買的租賃契約 上面沒特別標示解約怎麼賠償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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