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房東未經同意施工之損害賠償

作者: BLOOD77719 (夢幻泡影)   2016-03-12 13:41:00
個人在松山捷運站附近承租套房,
這兩週發生租屋上的糾紛想與大家分享與請教。
事情發生是這樣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3-12 17:18:00
pttlifelaw 生活法律板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3-12 20:22:00
跟他說他一定沒詳細告知他的律師 你也問過了 1.你雖同意但有表明需要是先通知 且你整理過後才可以 3/1只有說可能也只有說進入 並沒有說一定 也沒說當天施工 所以他的1還是算侵入 2是他疏失 3你的東西是甚麼就甚麼 多少錢就多少錢 不管是不是低階 東西不見得都擦一擦就好 不然他的車讓你開去撞凹 你再幫他敲平就好 看他要不要 還是床墊讓你尿過 他再去泡水曬乾就能睡 4他未恢復原狀 物品亂丟 甚至沒有上鎖 沒告他造成環境安全意圖讓你遭竊就不錯了 5簽的東西他已經同意 要反悔就上法院鬧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6-03-13 00:02:00
如果他已經簽屬畫押願意賠償的和解書他的律師講再多都沒用房東難以證明他有告知你"要施工"這件事情
作者: ava2014 (ava)   2016-03-13 02:06:00
死不承認你有同意他進妳房間施工就好了...相信他在當下應該沒錄音,除非你們用LINE有留下紀錄...法庭是講求證據如果他沒理虧為何還要簽那張和解書...建議上法院走訴訟途勁吧,記得留下相關的證據,請員警過來佐證,所有的開銷也請留下清單...將來法官一定會要你出示相關收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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