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姐姐會常來借住幾天

作者: yingsiou (低調狂人)   2014-07-21 14:57:29
各位大大你們好 我現在再高雄租房子 租的是雅房
六月十號簽約的
跟這位房東簽約是因為看房租比較便宜而跟他簽約
簽約也是他買文具店會賣的合約書簽約而已
註明也只註明 男性親友不得進來而已
現在是我姐會來找我住幾天 他再屏東教書 現在正值放暑假時期
會時常來找我 剛剛房東跟樓下房客收租 我下去問了一下何時收水電這樣
他說 這個雅房只租給我一個人 若親友來借住大概一個禮拜一兩天沒關係
但長期住的話就要多收一個人的錢
試問這樣合理嗎?
我姐七月初有放到十天左右的假才來住我這裡
而且我姐暑假期間也要去學校辦工
也會是偶爾來住幾天 多收錢這樣好嗎?
二樓有個房客好像不滿我 會跟房東抱怨什麼的 不是今天繳房租那個
作者: jeniina (JENIINA)   2014-07-21 15:22:00
作者: kana8235 (忠誠度:脂肪 >> 情人)   2014-07-21 15:36:00
如果你願意多付一點水電費,我想房東應該還好講話但是你只是單純認為借住幾天不需要多付,那依照合約精神你就站不住腳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7-21 16:02:00
當然不能給借住,但通常不會這麼不通人情用的水電算個比例付個大概,通常大家都能接受的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14-07-22 00:24:00
因為是雅房~水電是均分的(算人頭)帶人回來住就是會增加水電用量~所以其他房客難免介意所以還是要幫忙付一點公共水電費~堵其他房客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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