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
租約將於7/22到期,已於6/20告知房東不續租。
但於先前(6月初)有打算續租,
因此預繳了下半年(7/23~12/22)的房租,但是沒有簽新約。
只是6月中時,因為家庭因素必須搬回家,所以於6/20告知房東不續租。
希望到時(7/22)能正常解約,返還押金。
但房東收了預繳的房租,不太想退,希望房客到時繼續住。
問題:
1. 這樣住到(7/22)應該能順利退租拿回押金吧?
2. 能要求房東退還那預繳的(7/23~12/22)租金嗎?
3. 可以的話應該是什麼時候要退還呢?
在此先謝謝各位大大了~<(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