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呂秋遠列家暴受害者10項該知道的事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21-12-02 17:56:02
呂秋遠澄清「不是朋友」 列家暴受害者10項該知道的事
2021-12-02 08:54 聯合報 / 記者楊德宜/台北即時報導
他說,凡事都應該要有啟示,所以他還是寫了十點,供大家參考:
1.遇到任何形式的家暴,都應該報警,家暴零容忍,不應該縱容。
2.不要因為面子,所以不敢提告。沒面子的是他,不是你。打人、罵人,不論什麼理由,
都是不對的。
3.蒐集證據,是很重要的。一般而言,就是證人、錄音、錄影、驗傷單。
4.親密關係,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不認識的追求者,適用跟蹤騷擾防治法,請多加利用
,不要放過施暴的人。
5.如果要確定自己的伴侶是不是潛在的加害者,可以到各大論壇,包括PTT去看他的留言
,應該會讓你嘆為觀止。
6.家暴與社會地位、所得、職業都無關,不需要標籤化任何人,也不要對任何人有幻想。
7.對於沒事獻殷勤的人,不要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拖不欠,是最好的對待不熟的
人的方式。
8.如果伴侶仗著自己有錢、有地位、有能力,而想控制伴侶、貶低伴侶、辱罵伴侶,這就
是精神暴力,演變為肢體暴力的可能性很高,要提早離開這個人。
9.做錯事的時候,千萬不要說「你知道我認識誰嗎?」通常這樣只會更慘,因為那個誰之
所以可以是那個誰,就是因為他是非分明,而不是因為黑白不分。
10.不要跟任何人裝熟,特別是在落難的時候,否則必然會遭到無情的打擊。
完整全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3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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