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割手腕,每天都要穿外套,但因為體育課不得不穿短袖,好死不死被朋友發現了…
今天改割手臂,袖子可以遮住的地方
不過很淺…這樣應該沒有很嚴重
(但我是那種會一直割同個位置的人)
發作時偶爾還會用頭撞牆,雜房間的東西
之前每天都會自殘(割手腕),很痛但無法停下來
好想去住幾天精神病院,看看會不會好一點,但我沒什麼錢,感覺精神病房很貴、很怕醫院
通知家長(因為是我們大學的附屬醫院,除非隱瞞我是那所大學的事)、而且我還要上課唸
書考試…
醫生聽到這種要求會不會生氣?以為我是在無病呻吟?我只是想戒斷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