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裡有身障是重度的朋友嗎

作者: yakumo2 (ac0079)   2018-09-11 10:11:21
: 首先感謝大家的回應
: 過去心障程度確實由主治醫師判定
: 但是後來似乎有弊端所以改由心理師先問診填問卷
: 後續的評估有沒有經過主治醫師我沒辦法確定
: 目前似乎是以「對生活的影響程度」來判斷
: 要是生活不能自理好像就是比較嚴重,障礙程度較高
: 雖然不知道這樣舉例有沒有問題
: 但是每天想跳樓,生活的一切都能自己來的似乎就是沒什麼障礙
: 這裡的障礙是指生活上的問題而非精神的嚴重程度
: (以上是綜合我找到的資料與大家的意見)
: 此外朋友第一次被判定為輕度的證明有效期限是一年
: 隔年再去判定還是輕度但是證件的有效期限兩年
: 資料查找時有看到如果連續幾年都判定相同的程度
: 就會開期效更久或固定的判定
: 判定的部分不知道有沒有其他的前輩分享經驗跟資訊
: 我目前查到的是這樣
我在這邊回答一下大家的疑問
鑑定日期就是你何時去醫院鑑定
然後重新鑑定日期就是你必須要在這個日期之前向區公所申請重新鑑定
再重新鑑定可以在期限之前兩個月就申請
例如有效期限108年3/31
你在2/1號就可以去申請重新鑑定
有效日期的長短基本上就是政府跟醫生判斷的結果
嚴重的就比較久
像我朋友第一次有效期限是一年第二次有效期限是兩年
空欄狀況我不了解可能要問社會局
作者: knai (月)   2018-09-11 13:42:00
我昨天查了一下 有時間我來說一下為什麼有空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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