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ppy00 (輕快步伐)
2018-05-04 21:58:54本文恨意深。
不喜歡,勿入。
恨意很深!
以前在臺北工作時,為了5500元的房租和超爛的室友住在一起,清晨五點會發飆那一種。
完全無說謊,所以【那種有爸媽買房】給他住的人,不要考北他有多苦。
如今憂慮自己得到某病,已經焦慮,重度憂鬱纏身,還有身體痛和眼睛生病,我要怎麼好
好活下去?好辛苦,再苦也只有我一人分擔。
我要給一堆孝親費啊,還要做家事,都已經被家人剝削一層皮了,我還要出錢付我自己的
房租?我又不是沒搬出去過,又不是沒被房東吞下押金過,又不是因為沒有獨立電表而不
敢開燈過,我現在飽受家人折磨不假,要我搬出去是要我經濟被壓死嗎?
隨便給建議的人,管好自己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