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rozac板板規4.0版補充條款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5-11-15 22:56:31
【prozac板板規4.0版】補充條款 本規從2015/11/16起生效,不溯及既往。請板友配合。
補充第一條 關於"線上診斷"違反【醫師法】第11條、第28條者,
因中央主管機關並未發布判斷通則,皆以個案處理,
板主實際上難以認定是否確實達到違法標準,
故補充此條規定,未來"線上診斷"一事,
      須符合下列兩項之一,才會判定為違法中華民國法律。
1.板主群收到主管機關公文或其他正式通知,
確定該發文或推文內容違法。
(若欲檢舉他人文章違法,
需請檢舉人直接提供主管機關認定違法之證據,
  若僅以可能違法為由,而無證據證明,板主群將不受理。)
2.該發文或推文內容確實已達到非法"執行醫療業務"之程度,
 其標準為該發文或推文明顯以治療或用藥為目的,
且需符合一般民眾就醫時,醫師看診後執行的業務內容,
  例如:
 線上開立明確內容之處方(包含藥物名稱、劑量等內容)
若未符合上述兩項標準,則不列入違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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