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韋禮安合約糾紛開庭 (非原標)

作者: tiny1816 (tiny1816)   2020-04-28 23:44:16
韋禮安合約糾紛開庭 律師拿雙J舉例指合約不公平
2020-04-27 16:16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
藝人韋禮安前年宣告告別合作10年的前東家福茂唱片,自行成立新公司,福茂唱片發生聲明反擊韋禮安「貪得無厭」,雙方爆發合約糾紛;福茂唱片提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雙方合約未終止,並要求100萬元損害賠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雙委任律師出庭,對於合約、歌曲數量等問題,均有不同意見。
韋禮安2008年4月7日和福茂唱片簽約,隔年發行第一張EP,2010年發行首張專輯,事後韋禮安入伍服役,直到2012年發行第二張專輯,2014年發行第三張專輯,2016年發行第四張專輯。雙方合約原在2014年3月31日期滿,但合約訂有「自動延長條款」,意指韋禮安要發行8張專輯或90首歌曲,合約才算期滿。
福茂唱片指出,和韋禮安簽的契約並非制式合約,公司對於每位藝人專輯和歌曲數量、經紀收入比例、版稅比例、合約期間都不一樣,惠個別和藝人磋商後,再由公司法務草擬合約。
福茂唱片認為,韋禮安屬於創作型藝人,整張專輯均由韋禮安包辦,和一般藝人只需演唱他人創作歌曲不同,而創作型藝人一年能寫幾首歌,取決於他的創作能量;公司考量對韋禮安的投入及培養力道,才約定期限內沒辦法創作一定數量歌曲,合約期限會自動延長,也就是說韋禮安沒有在期限內創作出一定數量歌曲,也不會違約,這對公司及藝人都公平,合約應屬有效。
韋禮安委任律師指出,提給法院的書狀有以蔡依林、周杰倫當紅歌手發行歌曲數量、年份作為比較,合約要求韋禮安在短短6年間發行8張國語專輯或90首歌曲,且合約第7條約定必須是「雙方共同合作錄製商業上可供發行、發售的歌曲或專輯」,實際上是否發行或發售取決於福茂唱片,並非韋禮安單純創作就可列入計算,形同合約期限任由唱片公司無限期延長,有顯失公平的疑慮。
關於韋禮安在雙方合作期間發行的歌曲數量,福茂唱片及韋禮安也有不同看法;福茂唱片認為,韋禮安共發行50首歌,但韋禮安委任律師指出,唱片公司僅列入國語EP和專輯歌曲,實際上韋禮安有些歌曲非以專輯方式收錄,包括演唱會LIVE CD、電影主題曲、活動主題曲及與其他歌手合唱的曲目,是以數位發行,共計95首歌曲,達到合約規定的90首歌,因此在3個月宣傳期後終止合約。
福茂唱片反駁,韋禮安將「好天氣」、「女孩」等歌曲,同一首歌出現在不同地方,就分開計算歌曲數量,此計算方式不合理;另提出韋禮安2017年7月11日至2018年6月30日淨收入為1731萬餘元,而雙方扣除成本後,收入比例分配為公司6成、韋禮安4成。法官庭末諭知6月15日再開庭。
作者: VictorC (大頭中)   2020-04-29 00:01:00
越看越覺得福茂真的是吸血公司
作者: Beandou (豆豆)   2020-04-29 00:17:00
正在聽他新專輯~整張專輯居然有1小時
作者: justmine99 (justmine99)   2020-04-29 08:39:00
我記得啦韋的合約理論上2014就到了,不論什麼理由,福茂早該放人了
作者: kaizuan0405 (開水)   2020-04-29 14:29:00
福茂又有新的聲明了... 那個嘴臉真的無言
作者: tiny1816 (tiny1816)   2020-04-29 15:21:00
福茂新聲明提到「日久見人心」,但跟他合作十多年的製作人 還有樂手經紀人等長時間跟他相處的人到現在都還在跟他共事, 福茂覺得大家都是瞎子嗎?
作者: jimmy20642 (金殷2014拿冠軍!)   2020-04-29 19:08:00
日久見人心 結果一票人跟著他走 果然XD
作者: CHJ1412 (爪家吳王粉)   2020-04-29 19:51:00
福茂XD
作者: whitejason   2020-04-29 22:56:00
也難怪後來的大咖有跟福茂簽約都一張就走人了
作者: shiaucloud (鐵觀音拿鐵)   2020-04-30 00:42:00
唉 看到福茂這樣,真的很擔心知更…為什麼要跟福茂簽呢…
作者: clps96051142 (xien)   2020-04-30 19:29:00
福茂的聲明到底是誰寫的啦每次都這樣XDDD
作者: DelicateBud (Kaka)   2020-05-01 07:24:00
好啦辣福茂 這戲碼真的越演越難看==
作者: bvcxz0987 (bvcxz911)   2020-05-24 07:34:00
福茂名聲感覺真的不好 心牆發行後也都可以重新包裝換人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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