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GONE] TPE-SJC bug fare R/T for 164USD [AA]

作者: ShauEn (What Can I Do)   2016-04-06 23:31:05
那讓我來提出另外一種假設
※ 引述《kevinpowei (Max)》之銘言:
: 想了想覺得還是得開一篇來抒發一下我的看法
: 先寫結論:完全JAL可以不honor 或是要求改票補錢 而且吵了也沒意義
: 但是那些罵別人要"吵"改票的人也沒高尚到哪去
: 不是每個人都要去告或是上媒體 要求按照票價規則沒比較低等
: 自從有了那篇說要用法律去告JAL或是去用別的方式逼迫JAL免費改的文後
: 就有一些人一直去酸/辱罵(例如叫人家吃大便)之類的言論出來
現在這社會,老是過度的無限上綱要用法律解決事情
動不動就提告什麼的
偏偏自己對於法律知識過於薄弱,會得到反感也是正常的
我想,這八年的國家元首
只讓台灣人開始過度使用這八個字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當然,辱罵也是錯的,這是一個人基本道德禮貌的問題
: 這種言論我能夠理解他們的想法 但是完全不能認同
: 首先 如果你是完全沒買票 那我完全崇敬你的道德觀
: 但如果你是買了 然後一直去罵別人想要用某些規則的時候
: 除非你不用這張票的福利:可全額退票/可選AA的Main Cabin Extra/Same day change/
: 免費貴賓室/用里程升等/(累積全額哩程)
: 不然你也不過就是占了JAL的便宜 然後去指責別人占"更大"的便宜
我承認 我有買票
但我沒有要退/不選MCE/不改行程 不改時間/不用貴賓室/不升等
不填會員編號累積里程,因為之前都是搭星空聯盟
今天最初買完bug票大家的基準點和享受到的好處都是一樣的
就是占了這個票價特別優惠的便宜
這年頭在社會上
每個人要做什麼都可以
但就是別影響到他人的權益
今天要不要honor都掌握在JAl手上
假如有一個人用各種方式
無論寫信/客服/法律/上媒體等去逼JAL讓他可以改時間/改行程/blahhhh
他成功了 我替他拍拍手 讚賞他 即使我不會用到他爭取到的福利
但假如他失敗了
導致JAL後來老大不爽全部不honor
這種影響眾人權益的行為,是大家可以接受的嗎?
全部不honor假裝是愚人節大家空歡喜一場大家回家洗洗睡
試問眾人原本都享受到相同的便宜突然消失了
要找那個去吵的人賠嗎?
作者: fujifilm   2016-04-06 23:34:00
法律到底是底限 還是無限上綱的上限啊 你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kevinpowei (Max)   2016-04-06 23:38:00
罵的人如果基於會影響到他自己的權益來罵別人 我說我理解阿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4-06 23:39:00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所以道德標準只在道德底線的人就會以
作者: kevinpowei (Max)   2016-04-06 23:39:00
但那代表因為"可能"影響到你 他就不能爭取了嗎? 如果
作者: kevinpowei (Max)   2016-04-06 23:40:00
他真的剛好就是需要飛 但是要改時間 他就沒資格改嗎?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04-06 23:41:00
改就依照JAL客服給的答案 貼價差改阿...
作者: fujifilm   2016-04-06 23:43:00
有人打三通電話問過了 回程不用貼價差希望三通電話不要讓JAL覺得很煩
作者: roberthsu22 (HEALTHisEVERYTHING)   2016-04-06 23:52:00
你自己打了沒
作者: fujifilm   2016-04-06 23:53:00
我怕失敗惹到JAL 影響原PO 所以只打一通XD
作者: ShauEn (What Can I Do)   2016-04-07 00:15:00
他能不能去爭取 又不是我決定 只是如果他要做會損害大眾權益的事情 破壞了最初大家一起拿到平等的便宜就要有被撻伐的體悟啊~更別提自己做的少 只出一張嘴
作者: nickstarwind (未來在手中)   2016-04-07 02:02:00
拿未來假設評論JL可能怎樣做是不合邏輯 再者就算沒bug因素 也是乘客 承運公司也要有退票改期的規定走至少這票符合Y艙條款 你也不能批評別人主張錯好嗎?
作者: sam352306 (我們會再相見)   2016-04-07 02:11:00
你也可想成吵的會被取消不吵的不會被取消豈不妙哉
作者: nickstarwind (未來在手中)   2016-04-07 02:42:00
去干涉乘客對航空公司提要求 管太寬 像改期退票 要輪椅 要嬰兒座 要無麩食 要嚴格素是航空公司的額外負擔 致電請求成功分享很棒 但不能因為bug票就把這些要求當奧客 航空公司本來就會裁量 雙方協調好就好
作者: William   2016-04-07 04:23:00
廣義的講,買到bug價機票也是影響到JAL股東們的權益啊所以除非完全不買,對會不會影響到別人只是程度上的差別回到法律層面,假如有人真的想走法律途徑要求他自認應得的權利我的看法是提醒他這樣做的壞處風險就好,拿道德批判實在沒啥意義
作者: ShauEn (What Can I Do)   2016-04-07 07:14:00
說不定bug票反而對股東是正面幫助 who knows? 你我都不是股東 今天沒說他不能去提告/去吵 反正那是他的權利他如果吵到自己被取消也是他要承擔的risk但同樣的 當你今天行使自己權利卻有可能影響到眾人的利益難不成他可以承擔所有人的risk? 被罵是自然 諸不見這很明顯就是bug票 JAL四處在第三方訂票想辦法做取消既然是bug票了 即便品名為Y艙 能否享有和正價Y艙相同權益本來就是可能性很低的事情
作者: William   2016-04-07 08:15:00
講白一點,每個人都有權力在法律界限內爭取他個人的最大利益我同樣版主的說法不要扯到道德,但這件事是雙方適用的,所以大家應該以走法律路線沒有好處來討論而不是以走法律路線不道德來討論
作者: crimsonn (希望自由的呼吸)   2016-04-07 09:25:00
不 我認為要告的一點法律問題都沒有 那是他的權力我承認我會想占點小便宜 但是會適可而止 大家會戰的點應該都是不爽這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心態
作者: leocc70 (Go gO GO)   2016-04-07 12:37:00
跟撿到錢要求要百分之多少的嘴臉一樣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6-04-07 12:43:00
樓上的比喻令人不知道該怎麼評論......我怎麼不知道撿錢要求回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leocc70 (Go gO GO)   2016-04-07 12:50:00
我指的是依法!要告的不是說要依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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