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嘲] 真的不要弄到讓我告妳

作者: littlewren (wren)   2020-12-17 01:23:15
本來沒有要推/發文,但想了一下覺得事情有點嚴重,
還是要跟你説一下以免以後又發生類似的事。
※ 引述《rukawa514 (我是阿信不是瓜哥!)》之銘言:
: 我有看到妳講的話
: 整件事情我真的問心無愧
: 我在這邊先還原真相
: 有一天弄到我真的得告妳時
: 我再把這件事情原原本本跟檢察官說
: 如果妳亂講我騙妳砲什麼的話
: 我一定會告妳妨礙名譽或者誹謗
: ==============
: 整件事情大概是我在ptt常發文
: 後來跟一個女生蠻好的
: 之後覺得可以試著交往看看
: 聊了一陣子後就去她的租屋處
: 我們有發生親密關係
: 她一開始有說不行不可以
: 後來我們還是發生了關係
: 差點變成男女朋友
: 在那之後我們還是有蠻好一陣子
: 第一
: 我們是到她的租屋處,絕對不是我把她騙到旅館什麼的
: 第二
: 在要發生關係之前,我們有擁抱接吻
: 有摸摸那些,她一開始說不行
那不就還是有説嗎
: 後來還是發生了
: 第三
: 在那之後她有生氣過幾十分鐘說不是說不行嗎?
: 我怎麼可以真的就做了
: 但是她說的不行不是極力掙脫的,是半推半就的
很多性侵犯都用這句當藉口。
其實我一直不懂,到底這些性侵犯是真的以為“不極力掙脫”就是“同意”的意思,
還是刻意往自己想要的方向解讀,為所欲為。
另外,你要是逼到對方不得不使用暴力反抗,兩個人都可能會受傷。
你所謂的極力掙脫是這個意思嗎?
: 這點我絕對敢測謊!!
: 我有做的事我絕對認,我對我自己的言行負責
: 我希望我們畢竟曾很好過陪伴過一陣子
: 當我在做重要的事的時候
: 希望妳不要亂講什麼話,讓我被人亂酸
: 整件事情真要說破,是妳會被講的難聽
: 我自己會用告妳來結束別人的酸言酸語
: 為了要維護我自己的清白
: 妳在這件事上亂講什麼
: 以致我被酸被人亂講什麼騙砲
你的確不是騙砲,但是還是在違反對方意願下就逼人家發生關係了。
: 我絕對會用告妳來平息風波
: 因為我絕對站的住腳
: 我也沒什麼好再失去了
: 我們曾經是好到差點在一起的
: 後來沒變成男女朋友我也是有點遺憾
: 我對我的言行絕對負責
: 不要逼我告妳
: 真的不要!!
: 現在的我為了努力活下去
: 我什麼都敢做,過幾天我會直接去按鈴申告一個騙我七萬的女生
: 妳不要逼我連妳也一起告下去
呃 人家也可以告你性侵啊
我不是學法律的就姑且先不論你有沒有觸犯刑法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了。
: 真的不要逼我
: 我累了等下要睡了
提醒大家(尤其獨居女性)不要讓不熟的人踏入你家。
不管你同意或不同意發生關係,請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清楚表達自己的界線。
親密行為可以做到什麼程度(親吻、撫摸等),一定要清楚的表達。
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請了解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千萬不要在任何一方不確定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因為性關係一定要在雙方同意(consent)下進行。
同意的意思是主動的回應,而不是被動的半推半就。
要是對方還是要你半推半就下發生關係,
請不要猶豫的踢他雞雞後逃跑,因為這時候你不保護自己就不會有人保護你。
當然如果對方可能會傷害你就不一定適合了。
不管什麼情況下,你的安全比什麼都重要。
作者: miminiania (咪咪咩)   2020-12-17 02:18:00
女方如果真要告成立機會蠻大,因為是明確違反意願。妨礙性自主不是告訴乃論。就算和解檢警一樣得辦。女方算是"客氣"了
作者: rukawa514 (轉一轉舔一舔放到嘴巴裡)   2020-12-26 23:54:00
這事已經好幾年前的事了,她有問我要不要當她男友,如果我是站不住腳的我不可能敢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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