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 醫護人員全面調漲醫療行為各項給付
例如醫生診療費 藥師藥事服務費等等
政府美意是藉此調整血汗醫療體系的薪資
但是今天打去公會與健保署去問
桃園公會說他們什麼主任
有去爭取(忘記問是跟什麼人爭取了)失敗 不了了之
只能個別醫療院所自己爭取了
健保署說 他們是跟雇主簽約
資方與勞方的薪資問題
不在他們管轄之內
叫我去問勞動部
(但我想 連健保局自己都沒有相關法源了 去問勞動部必然沒結果)
也沒有法律強硬規定增加的點數給付
要反應在醫療人員身上!
我說 那這樣薪資不就是還是雇主自己說的算
政府的美意未必能確實落實
結果以台灣的常態
就還是被雇主完全賺去。。。
對方苦笑說 應該是吧。。。
台灣就是這樣 政府有那個概念
但立法或命令的的程序與細節
就非常潦草沒有完整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