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該面對的總是得面對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4-23 21:48:50
你家現在到底是誰最想離婚?
令尊還是令堂?
一般來說應該是最想離婚的要付出最多代價。
我認為目前你家的狀況應該是令尊離婚的意願遠大於令堂。
但是卻是令堂損失最大,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令尊在你家似乎強勢到到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我不曉得令堂有沒有外遇,但是我先假設她真的有外遇。
翻臉的親戚如果對你家的事情很熟悉,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所以令堂的外遇應該不是進行式,如果不是進行式,令尊根本找不到證據,
他拿什麼態度跑來對著令堂大吼大叫?
依照目前的婚姻制度,房子是掛在令堂名下,令堂有權利對對房子進行處置,包含賣掉。
總之,依照你不想和令尊住,而且似乎比較喜歡令堂,我給你如下建議:
令尊所做的所有事情,你們應該要錄音保存證據,並且申請保護令。
拿到保護令後,令堂就可以進行判決離婚!
保存證據也不難,手機就可以錄音。
離婚後令堂可以繼續持有台北住宅,你、哥哥和令堂住在一起的狀態下,
令尊是沒辦法靠近你。
而且你完全不用和父親撕破臉。
而且我要告訴你,幾個我覺得你需要改變的地方。
你不是那個需要在父親暴力下發抖的小男孩了。
你已經27歲,你工作賺錢,你能夠不再依靠任何人就可以獨立生存。
當你的人生該始有選擇權的時候,發抖的應該是你的父親,不是你。
所有事情不再是你的父親說的算,你就應該要開始戰鬥,
你可以不要為了母親而戰鬥,但是你應該要為了自己的精神自由而奮鬥。
他敢踹門,你就要敢叫警察或是直接叫他出去。
懂嗎?自己的尊嚴自己保護!
※ 引述《Segundus (賽岡督)》之銘言:
: 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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