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母親從小惡意棄養 判決免除扶養義務

作者: francmiss (以領養代替購買)   2016-01-28 23:47:39
張姓男子從小就被送到姑父家,由姑父母撫養長大,考上台中一中後,曾北上向母親請求
資助,遭到拒絕;張輟學自力更生,睡在電話亭、車站、公園,他認為母親未善盡養育義
務,請求法院免除扶養母親的義務,新北地院今天判決准許。
 
65歲張姓男子指控,父母婚後生下6個小孩,他是老大,3、4歲時因身體不好,被送到姑
父家寄養;1958年父親在他7歲時犯案入獄,1965年父母便離婚,小時候成長期間,母親
從未關心,都是姑父母照顧。
 
張表示,當他考上台中一中,曾北上請求母親資助他讀書,卻被母親拒絕;他輟學四處流
浪,在餐廳、洗車場、電機行及橡膠工廠等地打工,還曾多次夜宿電話亭、車站及公園,
一人艱苦自力更生長大。
 
張指出,去年調閱戶籍資料,發現母親已經再婚、另生小孩,他認為當年母親未善盡養育
他的義務,因此去年提告請求法院免除他扶養李姓母親的義務。
 
80多歲的李婦出庭辯稱曾照顧兒子到他快就讀小學階段,但張姓男子的表姊證稱張長期由
她的父母照顧長大,期間從未見過李婦,也沒聽過李婦照顧張男;由於她家經濟能力有限
,因此當時沒有錢供張讀台中一中。 新北地院認為李姓老婦照顧兒子時間短暫,在張姓
男子的成長歲月中,李婦不但稱不上善盡扶養職責,反而形同惡意棄養,裁定免除張對母
親的扶養義務。
聯合新聞網 袁志豪 / 報導 2016/01/2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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