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水桶 (#1RW0sT2N)

作者: newxx (newxx)   2018-08-25 15:22:58
申訴人ID:newxx
申訴板主ID:angel07
處分公告文章代碼(AID):#1RW0sT2N
申訴事由:水桶
附件及說明:
以下是版主的判斷:
newxx發表工作時間、地點、內容均與實際情形有重大不符情形之徵才文,
業經使用者反映,該當違反本板使用規範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
依同法第十六至十九條,應處水桶一百八十日以上、並得退文,
依本板慣例,違反該款規定者,處水桶三百六十五日併退文。
>>>>由於文章已被版主刪除,所以根本無從得知到底是那個地方不符合規定。
查看part-time版版規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內容。
亦無法得知工作時間、地點還是內容那邊有問題?
請提供明確的證據。
>>>>使用者反映,請教意思是來打工的人的反應嗎?
dorisy0816: #1RVDtpBI (part-time) 日期不符 原本三天只做一天 工 08/22 23:00
→ dorisy0816: 作內容不符 整理倉庫 前面一小時居家清掃 後兩個小 08/22 23:00
→ dorisy0816: 時包裝整理倉庫
dorisy0816不清楚我們有兩個倉庫,一個是原本的倉庫,在住家透天裡,
另一個是中豐路的倉庫,我們跟他說我們搬家搬到新倉庫,
結果他認為是居家清掃。後兩個小時就是到新的倉庫。
原本【事先】跟他講在舊倉庫,他跑到新倉庫去,遲到半個鐘頭,
請問我們要跟誰投訴?
line裡面也有說我們是按照時段在排人的,有工作就會再排,昨天也有打電話問他
有沒有意願來工作?
到新倉庫工作到9點,6點半才開始工作,有2.5個鐘頭,
他工作到9點17分,我們給滿3個鐘頭的打工費用,450元。請問他是不是有拿到錢?
請問他是不滿我們沒有給到3.5個鐘頭的費用嗎?
po在打工版上面的時間假設是8/18~8/20 我們的認知就是我需要在這三天內找到人。
工作的天數和時數,會因為我們找的人數多寡和工作量的累積而有所不同。
今日如果員工不適任,我是否能在第一天就停止讓他繼續工作?
我們是在找part-time的人員,是否他要工作三天,我們就必須要請他三天呢?
我們又不是大公司,沒有固定的工作量,我們就只能按時段來排人,
line裡面也有說。
徵人文章也有分開三個時段(我記得都是這樣)
我們對談的過程當中,也了解dorisy0816沒有正常班的工作,所以我們也在隔天通知
他我們想請他來做我們正常班的工作。
但是我們現在發現他是一個喜歡檢舉的人。對於他的工作習慣,還有作息,不符合他
的意,他就要檢舉。
我們只是單純找打工者,也沒有欺騙任何來打工的人。
所以如果是打工者檢舉,是否也要檢核打工者認知與事實不符合的部份呢?
這樣的話,我們也要申訴dorisy0816亂檢舉,可是版主會去處理嗎?
打工者說要來,結果沒來,請問我們能設他們黑名單嗎?
打工者做到一半偷懶,我們人沒有在現場,他就完全沒做事,
請問這樣我們能申訴嗎?申訴有用嗎?
更不用說有打工者要借錢,借完不還,這樣怎辦?
我們大部份時間就是認了,然後只能再找下一位,打工版就是保護打工者。
打工者的好壞我們都要自己管理,所以我們管得嚴了,就要被投訴了?
所以連我們正常地徵人,正常地付錢也都要被檢舉的話,那我就只能說
我們碰到一個不理性的打工者,而且他三言兩語,我們就要被水桶。
那我只能說我們在Part-time找到不理性的人佔了50%以上。
光是放鴿子的人就一大堆了。
請版主建議我們,碰到不適任的打工者,
我們也完全不清楚他的打工狀況,我們該怎麼辦?
我的名片檔說明了一切,對方目前處於身心都無法自控的狀態
所以不想申訴了,版主我這邊隨便你想怎麼處理沒關係
文章要留要刪都隨你,我們會再想辦法找到合適的人,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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