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工作時間、休息時間不明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05 13:36:30
※ 引述《blueandmay (夜聊者)》之銘言:
依據法不溯既往原則,行為發生時未有相關規範,即不宜處罰之。
行為發生後之修訂規範,仍以行為發生時訂定規範為處罰依據,但發生後修訂規範有
利於行為人者,應以該規範為準,但已執行處分者,不在此限。
例:板規第一條紅字部分,於2013/05/19版本為水桶一年,2016/07/21為水桶半年。
則已執行之水桶不變,新規發布後未執行之水桶為半年。
發文視同已閱讀本板板規、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及其他規定,不得以不知或不了解規定
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處分。
以上三點合先敘明。
#1NfTF_3j 發表日期為 2016/08/06 該時間點並無對工作日期訂定明確規範。
該時間點休息時間規範則遭小組長於 2016/07/31 裁定需修改。
是故,本板訂定徵才文章管理辦法,共四十條,於 2016/08/15 發布並實施。
節錄原文片段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下午7點-11~12點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每週4~6天; 每天彈性排班4~5小時
工作日期未填,排班方式填至每日工作欄、工作時間填至工作日期欄、休息時間未填
工作時間7-11點,滿四小時,原則上需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休息,但因該時數達勞基法
規定時,勞工早已下班,故本板對於工時剛好滿四小時而未填休息時間之文章,不予
論處。
然工作時間7-12,滿五小時,應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時間。
休息時間依據主管機關定義,為勞工自雇主指揮監督下脫離,得以自由運用之時間。
發薪日不能填每日問題同 #1Nov6n6Y (part-time) 第二段第五點文字。
若本板完全照法執行,則處分公告刊載事項為
#1Np2quBi blueandmay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工作時間/休息時間 水桶五日
另,閣下修改本板發文範本,本板並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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