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單位地址與公示資料不符

作者: airscott (@~@)   2016-07-20 16:39:30
事由:
part-tim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07/18/2016 18:16:50 (期限 5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單位地址與公示資料不符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證據:
您好,
關於敝司張貼徵才訊息,由於登記地址與工作場所不一致而遭刪文一事,造成您的困擾,
我們深感抱歉。
由於我們是台灣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的進駐廠商,按校方規定無法將公司地址登記於台灣大
學校內,因此才登記至我們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位於台中。
台大校方原則上支持我們於PTT上刊登徵才訊息,如您需要查證,請電洽台大創新育成中
心辦公室胡建強專員(02-23699141 ext 115)。
另外附上台大創新育成中心網頁,內有敝司公司資訊:
http://www.ntuiic.com/s3-31.htm
懇請您能讓我們恢復張貼徵才資訊的權限,謝謝。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7-20 16:54:00
本板已規定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裁定申訴駁回台灣大學是否支持貴單位徵才 與貴單位違反本板規定無關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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