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標題打錯一分鐘就被水桶 毫無修改機會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7-07 01:50:25
判決:申訴駁回
原文錯誤部份除外標題,發文既有格式也遭一定程度的刪減
首行標語、欄位標題等內容均不復在.
本人並未收到使用者來信、水球或其他方式告知需要時間進行文章修正
建議未來文章發送前請再三確認內容是否有缺漏,如有問題請盡速告知並修正.
※ 引述《bear429 (麥麥)》之銘言:
: 事由:於版上po文徵求到府保母
: 標題標示錯誤 馬上發現並馬上希望修改
: 但是立即就收到水桶信件 毫無緩衝時間
: 證據:信箱中收到系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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