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務會議開始進行

作者: l00000000 (我有一億)   2013-05-02 01:19:02
補習班的解題、輔導、教學是屬於老師們對補習班的契約
而家教是屬於老師單純的用自己的教材對一位或多位學生的教學活動
重點是並無補習班的影子
說真的,家教板會允許po補習班的東西
應該是說,那邊也有會教的人才
或許有人本來只想要家教,看到補習班的工作也能去做
但說到底,教師們去補習班工作後,他不是補習班的家教
而是去領補習班鐘點費的Part-Time
結論:
家教板po:讓一些有能力的人看到補習班的需求(但略不合板之本意)
是否續讓補習業者發文,就看兩板間的溝通
打工板po:天經地意,因為去補習班以勞務換取酬勞
補習班跟老師們間本來就存在著僱傭關係
筆者為家教兩年,補習班三年的流浪樹邪姥屍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3-05-02 01:21:00
XDD 了解,會將此意見列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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