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有違反版規劣退前可否先s起來警告?

作者: tenderman (甜的麵~)   2012-10-03 23:42:15
版主您好,
我於9/26日23:26發文徵求工讀生,
由於是第一次在打工版發文,
加班費的薪資沒有註明,
而在9/27遭FECer版主以版規七劣文退回..
沒注意到所有的規定是我不對, 沒有註明該有的資訊是我不對,
但我在9/26 PO完文後, 到9/27凌晨才去休息,
在我之後的文章, 有看到幾篇前面有s的註記, 似乎是有違規吧~我想..
我看到在我之後也許有問題的文章都有記號,自己的文章沒有,
以為是OK的, 隔天白天上班也無法上網查看,
9/27晚上回到家就收到FECer版主的劣文退回通知..
違規沒註明所有資訊是不對, 但不能在有違規的文章前
加註個記號, 讓發文者注意到而有時間去修改嗎??
不用傳訊不用mail提醒, 就只是做個記號, 方便嗎??
對那些惡意違反版規的劣退是OK的, 但對我們這種
真的是要徵求人員的, 發文難免有小地方會遺漏,
白天又不能上網檢查, 等到下班回家, 就已經被劣退了...
被劣退的感覺真的非常差, 理由也只寫了劣文退回(版規七),
不敎而殺謂之虐啊..請不要為了不熟悉所有的地方而有遺漏,
而劣退了真心想要找工作夥伴的發文者,
這樣只會讓不熟悉BBS操作或沒有注意到小細節的人不敢找人啊..
一點建議, 提供參考, 謝謝..
作者: treemansaya (treeman)   0000-00-00 00:00:00
+1
作者: groupie (再見濁水溪)   0000-00-00 00:00:00
請版主能否考慮更改一下罰則嚴緊度?別那麼緊? 八卦版鬧版初犯水桶兩週 打工版少寫個鄉鎮或是加班費就水桶三個月?
作者: tenderman (甜的麵~)   0000-00-00 00:00:00
如果刻意鬧版被劣退我無話可說 但少打部份資訊就被劣退或被水桶 老實說真的太超過了 不能宣導或標記修改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