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vvvv (六V)
2024-11-30 19:25:54工作或交件期:12/1 或假日
預定排班方式:下午任意時段
每日工作時間:2-3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小時休息30分鐘
工資或報酬:225/h
發薪日:工作後現領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七十六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點︰桃園大園
工作內容︰房間個人物品收納
聯絡人︰吳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私信
回覆應徵者:僅回錄取者/其他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
★《工資、保險、發薪日》
承攬制僅填第一項「報酬」及第五項「發薪日」,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臨時職缺,無論是否為國定假日,工資一律填於第一項,第二、三項留空白。
第一項無論任何職缺必填明確數字或上下限,再有「法定基本工資」等砍除並水桶七日。
星期六日並非國定假日,再有將星期六日當作國定假日,而第一、二項填相同者砍除。
國定假日不出勤,或無延長工時可能性者,第二、三項得視情況留空白。
第四項「勞健保勞退」,本分類推定為承攬制,原則留空白,或依法規定亦可。
第五項「發薪日」,除一次性工作或承攬制得留空依習慣推定現領外,其餘不填者砍除。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凡承攬制,第二、三項請留空、第四項亦可留空,謝謝合作。(個人類少有僱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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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本欄選填。
「特殊條件」,為設定具特殊能力或資格者得應徵,但不得有就業歧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