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譚宗奇 / 潭宗其 假名應徵 工作表現不佳

作者: duckhuai (小鴨)   2023-10-04 14: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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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報類型:勞工
對象 ID 或單位全名或可供辨識資訊:
譚宗奇(真實姓名)/ 潭宗其(應徵用假名)
S.J. S. <[email protected]>
因當時只透過信箱收應徵,無法確認 PTT ID
(但該則徵人啟事僅發佈於 PTT PT 板,推測應是透過板上文章來信應徵)
是否為本板文章:是
時間、地點:
工作期間:2023/06/02-04(實際工作日)
地點:台北信義新光三越 A9 館活動特展
不當行為簡述:
該名展場短期活動工讀生在短短 3 天不到工作期間有以下重大不當行為:
- 活動正式開幕當天上班遲到 30 分鐘且未主動聯繫告知
- 詐領餐費補助費用同時跟大會索取指定菜色便當
- 用餐休息時間嚴重超時未歸(1 小時以上)
- 未按指定工作崗位進行工作,自行變更輪班執勤位置(換到比較輕鬆的崗位)
- 違反工作規定於工作期間長時間使用手機
- 以假名應徵工作
上述行為均有當面對質時本人口頭承認犯錯之完整錄音存證
並於活動第三日時直接現場依法解僱以維護其他共同工作同仁權益
在解僱當天已口頭與郵件書面告知將依法支付所有已工作時數薪資、並完整支付資遣費
(按勞基法相關規範因懲戒解僱條件沒有非常明確,為避免後續爭議決定加付資遣費)
但事後譚先生拒絕提供薪資匯款帳號,而後向勞工局檢舉我方不當解雇
並索討總額超過 2 萬元之完整原定工作期間與所有預期加班時數之薪資
相關勞工檢舉案件會先經過民間第三方的勞資協調會議進行調解
(題外話,譚先生在勞資協調會議上亦遲到超過 20 分鐘)
調解會雖然不會對於勞資雙方誰對誰錯直接做出裁決
但最終調解結果是譚先生主張的部分以及索討的薪資「均不成立」
我方依然僅需支付已工作時數薪資與原始預計支付之資遣費
僅有譚先生主張該工作在發放工作人員服裝時有表明活動後可以保留
這部分我同意相關工作規定並未清楚說明遭解僱人員不得保留工作人員服裝
因此同意作出工作人員服裝費用 300 元台幣的賠償
===
針對主要情節較嚴重的兩個行為不當部分詳細說明一下當時狀況:
【詐領餐費補助】
本人公司這邊負責的只是大活動中的一個單獨委外小攤位執行
由於當班人力較少團體訂餐上較不方便
原始徵才啟事中即有告知會以餐費補貼方式進行(可自行至樓下百貨美食街用餐或自理)
後來因活動大會方面有主動協助提供便當,便現場與工讀生溝通改回直接提供便當
譚先生在工作首日提出個人有飲食上的特殊需求而無法使用大會提供便當
我方也同意並在公告在 Line 工作群組內
同意譚先生(和另名工作同仁)改回以餐費補助方式自理
但譚先生事後工作期間仍在有領取每餐餐費補助每餐 150 元的狀態下
持續逕自向活動大會方面重複領取便當
(這部分有簽收紀錄存證,對,他傻傻的簽名然後事後想到不對才回去塗掉)
後來甚至更猖狂的向活動大會索討符合他飲食需求之特定口味
因跟大會負責便當工作人員有發生其他爭執
查證下我方才得知譚先生有請領補助卻又同時詐領便當的狀況
【使用假名應徵】
譚先生在電子郵件來信應徵、Line 溝通聯繫時,均使用「潭宗其」名字
但事後收到的勞資協調會公文上本名為「譚宗奇」,因此我在事後才察覺得知此事
勞保投保時使用送出的姓名雖然是正確真實姓名版本
但這部分是由於譚先生似乎刻意避開使用他自己的郵件或通訊軟體提供個人資料
直到教育訓練當天才聲稱他手機網路不穩等原因要求直接在我的筆電上輸入資料
當下沒有想太多直接讓他順手操控我旁邊開著的筆電
僅跳轉到其他視窗避免看到其他資料
後續進行投保文件填寫時因只快速複製貼上多人的相關個資
因此並未注意到姓名部分的細微差異(事後來看應該也沒人會姓水字邊的潭吧)
這部分譚先生本人在調解會上的說法是手機輸入法輸入同音錯誤導致
但該名稱不只一次出現,且本人姓名輸入錯誤而不自覺並不符合常理
且我方依然有充足證據舉出譚先生在應徵與面試時提供的名字均非本人真實姓名
事後嘗試將該應徵者的真實姓名搜尋司法判決書,可看到相當有趣的判決紀錄
(提醒:即便同名同姓且活動範圍與年齡均高度相符
仍無法證明以下判決紀錄與該應徵者為同一人,因此下列同名者公開資料僅供參考)
2021 年 - 傷害罪
於新店線捷運與其他乘客起爭執動手打人(告訴人自行撤回)
2021 年 - 妨礙秘密
於捷運大坪林捷運站電扶梯以智慧型手機偷拍女性長裙內之臀部隱私部位
經警方搜查查扣確實有發現影片(告訴人自行撤回)
2020 年 - 傷害罪
於健身工廠新店廠與清潔人員起口角徒手毆打對方頭部(告訴人自行撤回)
2020 年 - 妨礙名譽
於捷運景平站對保全怒罵(告訴人自行撤回)
2017 年 - 侵佔罪
於健身工廠拾獲他人一隻 HTC Desire 820 手機後私自帶回家佔為己有
(判刑 2 年確認,原判定緩刑但後來因未配合保護管束而撤銷緩刑判決)
===
其實是幾個月前的事情了,但因為該人士行徑太過「奇耙」
自己從過往工作幫忙公司找電玩展工讀生到現在自己開公司雇用人力也受惠板上很多
也自認當時開出的薪資條件不差(時薪實領 220 元,完整依法承保勞保並提播勞退)
這次碰到如此之雷的工讀生請是覺得應該發上來避免其他雇主受害
慶幸有及早止血,後續展期也跟其他工作同仁合作相當愉快
因為是兒童類型的展覽,解僱後也很擔心對方在現場找麻煩影響小朋友安全
事後不只加錢多找了臨時替補人力,還多花錢請了保全在熱門檔期現場確保安全
由於該則徵人啟事僅發佈於 PTT PT 板,因此特在此發佈黑單文請其他人注意
事後個人反省與小心得:
- 本次應徵雖然有經過線上視訊面試,但當時溝通對答都還算正常因此並未提前察覺
主要可能因為對方有簡略提到一些相關經驗了但當時並未深究確認因此誤判
- 勞基法對於勞工的保障其實相當多,實務上資方要中途解僱勞方並沒有這麼容易
也還好自己公司本身就是完全遵守相關規範,包含勞保 / 勞退 / 排班 / 加班費計算
(很多工讀生都訝異我找短期工讀生還有完整投保跟甚至勞退提播的...)
因此事後即便遭檢舉投訴找麻煩時都能安然面對,當然出席調解委員會也還是花時間
但既然行得正站得住腳,我就花時間陪你耗而已
- 勞資調解會其實並不會特別偏袒哪一方,端看雙方功課各自到底做了多少
調解委員當下的目標其實只有盡量讓這件案件雙方和解就好
而不用繼續實際走上勞民傷財的法律途徑,過程會一再試著請雙方都退一點尋求共識
因此你要爭取的東西得自己查清楚法條、算清楚金額、抓好自己訴求跟可退讓底線
我也是第一次收到公文說要出席協調會這種東西(還去查這第三方單位是不是詐騙)
跟譚先生開協調會時我所有錄音紀錄 / 應徵紀錄 / 通信資料證據準備了一大疊
結果對方兩手空空開會遲到過來,連聲稱我違法解雇應該賠償多少工資的主張
自己都還算不清楚出來一個數字,這種態度要調解委員認同幫你說話也真的很難
作者: Renina (貓尼醬)   2023-10-04 14:45:00
可以臉書發文嗎廣宣嗎...好可怕
作者: andy0306 (假型男)   2023-10-04 14:54:00
真的要小心,還有一位童小姐...
作者: elcatel (興爺)   2023-10-04 15:04:00
雇主馬上即時止血,聰明。建議下次要立合約了,杜绝這種份子。
作者: Soulimana (Soulimana)   2023-10-04 15:17:00
判決書確實有可能是不同人 但用假名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23-10-04 16:27:00
難怪還在打工
作者: aterasu (熱寶)   2023-10-04 16:51:00
推一下 避免更多人受害
作者: hsnu2000 (請讓我一鵰斃命)   2023-10-04 16:55:00
挖 好精彩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lover19 (アキラ)   2023-10-04 16:59:00
看PTT的不見得有PTT帳號就是了
作者: NAKOplau (布)   2023-10-04 19:07:00
作者: bbflisky (Mr.bbflisky)   2023-10-04 21:43:00
作者: nanashin (季節性怠惰症候群)   2023-10-04 21:52:00
我記得以前PT版的文章會被搬到打工趣,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
作者: aries1985 (amazarashi)   2023-10-04 23:03:00
精彩值得推
作者: tynhjkl9 (tynhjkl9)   2023-10-04 23:27:00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23-10-04 23:43:00
Ptt打工版的po文 去應徵的不一定是鄉民喔很多網站都可以看得到 不用註冊推經驗分享 奇葩的打工人和雇主都很多
作者: srewolf (Yowoo)   2023-10-04 23:55:00
作者: ten0227 (櫻鈴)   2023-10-05 02:41:00
作者: withcloud (W)   2023-10-05 08:31:00
辛苦了,未來需要防範更多這種人出現
作者: schoolky3   2023-10-05 12:39:00
這種真是奇葩……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3-10-05 13:06:00
感謝分享,但便當的請求權在大會,不應該一直重複訴說,調解在雙方沒有簽字和解的狀況下,不會有所謂的結果,不應該把沒有法律效益的委員見解當作一個結果來誤導大眾,不確定司法判決書是否為同一人時,不應該跟文章放在一起,如果我是貴司會就事論事,整體文章會更有說服力。這事件主要是雙方脾氣都不好,用網路上筆戰方式處理爭端,最後資方不服氣對簿公堂,既然要對簿公堂當然不能提供匯款帳號,避免勞方主張資方同意領取,這點不能視為勞方缺失。有最後司法判決在上來分享判決書不遲。
作者: dsyover (卡爾)   2023-10-05 13:36:00
這個噓給樓上…
作者: Rudolph0726 (中壢梁朝偉)   2023-10-05 14:10:00
回Go大,這種民事訴訟要走完隨便都一年起跳,那這位先生這段時間還可以繼續胡搞瞎搞唷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3-10-05 16:57:00
哇靠,好精彩
作者: motoe680i (驚聲尖叫)   2023-10-05 17:25:00
把他ptt帳號公佈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3-10-05 20:54:00
我就看到你現在脾氣不好非常生氣
作者: superwei (superwei)   2023-10-05 21:03:00
腰果吧這場我有去代班!不過不是貴公司的爽缺QQ時薪高又能坐著陪小孩打switch 根本佛 連衣服也能回收300元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10-05 21:23:00
哪裡生氣?ptt發認真文就是有這種專門考驗別人耐性的人留言 文字乍看有理 實然內容空洞 為反而反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3-10-05 23:47:00
我不會生氣 樓上也別氣了
作者: aterasu (熱寶)   2023-10-06 10:53:00
有人急囉~ 可以改三次名字呀 可惜你的問題不是在名字@@
作者: unazz (有貓)   2023-10-06 15:23:00
推經驗分享 現在臉皮厚兩手一擺的人越來越多了 自以為聰明
作者: elcatel (興爺)   2023-10-06 17:33:00
遇到這種事,誰不氣? 這還用說。當然氣。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10-06 19:09:00
表達已經很好了 反觀某個上錯車找碴失敗 氣得牙癢癢你是不是某間私大法律系大一跑出來啊?
作者: sincocosin (金城武樹)   2023-10-06 19:53:00
這個人有問題 但你們連便當這種小錢小事都要公開來重複提 不免想到底有多客家
作者: fnlin05 (finlin05)   2023-10-06 21:25:00
推分享必雷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3-10-06 23:59:00
好氣 好氣
作者: Woqeker (窩顆ker)   2023-10-07 10:08:00
樓上才好氣好氣 笑死 幫補血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10-07 11:18:00
有些id價值觀跟社會通念相差甚大 一個個回很花時間 盡量別受影響 反正這些推文幾乎都形成反效果 就像我說有些就是來找碴 搞不好是這位什麼譚的同類或親友團XD回推文點到為止就好 幫補血推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3-10-07 12:17:00
不就本位主義這案例勞資兩邊都有問題
作者: Soulimana (Soulimana)   2023-10-07 14:27:00
奇葩言論 笑死 補血 無視遲到曠職 拿便當脾氣做文章XD
作者: JUSTER (不聽不聽你別說)   2023-10-08 01:38:00
是說資遣費的部分是有必要付的嗎?儘管是短期工時人員
作者: qwe78965 (halo)   2023-10-08 05:43:00
幫補血,我原po的員工啦。老闆超就事論事,因為老闆沒提到:這個員工還不知道為什麼搞到另一個女員工的手機號碼,被fire後打給女員工叫「女員工小心老闆」,女員工嚇爛為什麼這個才碰面兩天的同事會有自己手機號碼(連賴都沒給),質問對方為何有手機號碼卻裝沒聽到。為什麼我知道勒?因為我女員工啦本人哈哈哈。老闆超讚超給力處理得很完美!這個男員工基本上就是個超級大怪人。便當根本不是最重要的事,而且為什麼沒訂便當還有人覺得給員工吃便當沒差啊?這件事被壓榨的根本就是資方不是勞工==噓文的人不知腦袋想啥不吃大會的便當,老闆會給$150餐費($150餐費很高欸?!各位有打過工嗎?我沒遇過給$150餐費的)這個案例是男員工騙老闆說「我不吃大會的便當」但卻「偷吃大會的便當」又同時「爽領$150」,等於老闆損失共$3000。這樣還有人說原po客家==?到底有沒有仔細看完文章ㄚ對了老闆給的薪資是$220/hr,工作內容非常輕鬆彈性(但當然我們員工自己也沒因此偷懶該做的都做到位)這白話來講根本爽缺,怎麼好意思說資方「客家」。還有人說「雙方脾氣都不好」,我超傻眼,老闆脾氣好到不行,他遲到好幾天、老闆也給了他幾次機會,最後要fire他時還把他拉到小角落給對方台階下。反而此員工被fire後在百貨公司裡面乾譙三字經遲遲不肯離開。到底誰脾氣比較差ㄚ,這年頭慣老闆很多沒錯,但不要亂扣帽子在原po頭上
作者: superwei (superwei)   2023-10-08 19:37:00
譚先生偷吃便當,會造成其他工讀生或工作人員 會沒便當吃領便當簽名就是為了杜絕譚先生這種行為, 便當有少的話會不知道誰沒吃 誰有吃時薪180, 死站一整天腿差點廢掉, 還有教小孩 跳來跳去,但有便當吃,跟時薪220 可以坐著陪小孩打電動 還有餐費150補助, 到底哪裡客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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