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台北補習班應徵長期筆記工讀生

作者: jou111588 (jou111588)   2023-07-14 13: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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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目均應詳實填寫,完全不依本格式填寫者水桶一年並退文,重點項目不全者亦同。
本分類為事業單位徵才用,徵才類一日限一篇,分類未加縣市名者Ctrl+X後T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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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時、休息》
工作或交件期:到班寫筆記,上課後3天寫完
預定排班方式:補習班開課後,會通知你到班製作板書
週一至週五:A時段:10~13、B時段:13~16、C時段:16~20
週六:A時段:10~13、B時段:13~16、C時段:16~19
週日:A時段:9~12、B時段:12~15、C時段:15~18
挑選預約時段到班完成
每日工作時間:依寫筆記人員預約時段
每日休息時間︰一次性工作
休息計薪供餐︰皆無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保險、發薪日》
工資或報酬:1堂450元
國定假日:
延長工時:
勞健保勞退︰
發薪日:科目完成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七十六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7號3樓
工作內容︰1.聽課程抄板書
2.記錄老師上課時使用教材章節的時間點
3.注意影片有無問題
★《事業單位資訊》
本分類為事業單位徵才,若為個人事務徵才或徵代班請選 [個人] 類。
單位名稱:金榜函授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7號3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代PO勿回站內信 站內信一概不予回覆)
回覆應徵者:其他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
★《其他資訊》
新年度課程即將要陸續開課,所以需要招募製作板書的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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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筆記工讀生的類科大致如下:
警察類:
立法程序與技術
心理學
警察政策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移民情勢與政策分析
刑事特別法
警察專業英文
犯罪偵查概要
高普特考:
就業安全制度
公平交易法
現行考銓制度
地方政府與政治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人口統計
社會工作實務
行政作用及行政救濟相關法規
社工類:
多元式作文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關務
關稅法規
外特:
國際經濟學
國營:
法學緒論(國營)
人力資源管理
地政相關:
民法(地政)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不動產估價實務
土地稅法規
土地登記
司法四等::
民法
法院組織法
監獄行刑法
強制執行法
司三、律師科目
民法
身分法
民事訴訟法
證券交易法
公司法
票據法
勞動社會法
消費者債物清理條例
公證法
刑事政策
國際公法
諮商與輔導
心理測驗
保安處分執行法
羈押法
少年事件處理法
對於想準備國考的考生,如果有剛好想要的科目
或許可以考慮這份兼職,省下一點補習費(畢竟現在補習費不便宜><),也可以貼補生活費
~~
應徵內容簡介
1.主要當然希望徵求字跡工整,且不容易分心的(若漏掉板書內容也是麻煩啦)
2.補習班開課後,會通知你到班製作板書,主要時段為:週一至週五10:00~20:00、周六
10:00~19:00、周日9:00~18:00,可自行挑選時段到班現場完成(這樣就可以省下電費、還
有冷氣可吹)
4.費用要把這門科目完成才會給喔~(拜託請不要寫到一半丟筆中途落跑)
3.地點在台北車站附近,請應徵的考生必須考量交通條件是否方便
(這很重要~~因為需要到班寫筆記)
**另因業務繁忙,請欲面試者切勿自行至本中心報到
**請等候電話通知,再約定時間面試,自行報到者一律不予錄取
** 需要的人請來信告知聯絡方式.有興趣的科目(勿站內信.)
附上你手寫的字跡筆記電子檔 來信請記得寫聯繫電話及稱呼。
請列出想寫科目 會再轉交函授中心聯繫,並留意顯示行動電話的來電喔
特殊條件:
應徵方式:面談
通知方式:電話回覆
需求人數:10人以上
面試日時:與應徵者討論
受訓日時:
截止日時:應徵為止
其他簡介:
完成徵才目的後,得將標題中分類標籤之文字變更或加註「已徵得」或同義文字。
再次提示:分類標籤為 [縣市/類別] 之形式,非此形式者,Ctrl+E > T 變更標題,
色碼為*[1;3Xm或*[0;3Xm開頭*[m結尾,其中*為Ctrl+U,色碼不全會導致中文字亂碼。
標題無縣市名,或其他鄉鎮市區名當地區,或表格空項目刪除,或開頭不見者一律砍除。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3-07-14 14:08:00
逼~450超過三小時違法了
作者: Heyshan35 (HeyShan)   2023-07-14 14:40:00
連最低時薪都沒有
作者: kongkongkong (DOING HARD)   2023-07-14 15:04:00
為何這份工作一直持續徵才?每次出現必罵,重點還是持續用同樣狀況徵人?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3-07-14 22:58:00
臉皮厚啊不刪是嗎 截圖來勞工局檢舉
作者: carouselrain (開到荼靡)   2023-07-15 03:00:00
下面那篇台中的薪水比較高耶@@!
作者: ksongr (Lenski)   2023-07-15 08:32:00
以前做過同類型的都算時薪,算堂數的很摳
作者: iambitvh (iambitvh)   2023-07-15 12:05:00
已檢舉
作者: Treeluver (515rr)   2023-07-15 12:47:00
勞基法有規定每月需給薪2次,把科目完成才給費用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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