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找到新的一份工作 目前還是工讀生
剛做了一個多月 有跨月,所以現在是領第二份薪水
領薪日是每月5號,遇假日順延
上個月4/5碰清明連假,正常應該是4/6給薪
但是4/6、4/7都沒領到薪水,我才去問店長
結果最後拖到4/8才給薪水
今天是5/5 星期四,無任何假日,應該沒有什麼理由會延遲給薪才對
但是我還是沒收到薪水,上班的時候詢問
店長說明天才會給
薪水是匯款方式發放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如果碰到這種情況有什麼方法可以讓雇主準時撥薪嗎?
直接跟勞保局檢舉或是請他通知的話我覺得以後上班氣氛也會變遭
另外想請問,工作上「罰錢」是否有違反什麼規定
之前內場的員工(店長母親)跟我說我忘記撕掉日期標籤
以後洗東西忘記撕的話一個要罰10元
雖然不是什麼大錢,但是我還是覺得怪怪的
他並不是主管,他只是內場正職員工,他有權力這樣規定我嗎?
感謝各位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