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保險業務個人助理

作者: jarchiu (Jar)   2021-08-11 18:50:45
工作日期:長期(錄取後就開始)
排班方式:星期一~五早上9:30~12:30疫情期間擇一日上班,寒暑假及學期開始
前會再
和其他同事協調排班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計薪、無供餐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60/hr(訓練期後會斟酌調薪)(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
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當月最後一個上班日發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
,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安和路二段60號4樓(近捷運信義安和站)(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
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辦公室庶務、郵件收發、電腦文書處理(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
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邱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email protected](來信請附簡歷)(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
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學生佳)
通知方式:email
面試時間:週一~週五9:30~12:30
受訓時間:邊做邊學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經理和同事人都很好,工作環境安全皆在辦公室內無業績壓力,疫情期間可商量是否在家上
班,若對保險知識有興趣也會提供管道學習,
*注意:有經濟壓力者請先考量自己是否能接受上班時間(每週3小時)
以上工作內容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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