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9/30到友谷涮涮鍋拍照

作者: JUSTER (不聽不聽你別說)   2020-09-30 13: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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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9/30(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當天完成(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當天可完成(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不需休息(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單次160確認任務完成後立即匯款(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
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完成任務後立即(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
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108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456號 友谷涮涮鍋(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

勞務內容︰
至店家用餐並拍6張照片,其中一張需在菜單寫上9/30
其餘店內環境.櫃台各數張即可(如果應徵者不用餐但能拍到照片也可以)
完成後LINE給我審核,符合條件立刻發放薪資
(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應徵成功後給LINE聯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若不頻繁上站請留下LINE)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annweil (小安)   2020-09-30 14:03:00
用餐
作者: alexhsu0909 (香腸)   2020-09-30 14:04:00
餐費勒??
作者: yor   2020-09-30 14:08:00
餐費呢?
作者: law80432 (是賢)   2020-09-30 14:31:00
條件不符合不就活該
作者: wayboxs (小莫)   2020-09-30 14:49:00
單次160,有事嗎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20-09-30 14:57:00
hahahahahaha
作者: xyzcat (夜瘋貓)   2020-09-30 15:06:00
餐費 出車費 時薪勒
作者: JUSTER (不聽不聽你別說)   2020-09-30 15:45:00
剛好有用餐再接案 沒強制用餐吧...
作者: nasa01 (123)   2020-09-30 15:59:00
餐費呢?
作者: tuck020 (Destiny)   2020-09-30 16:11:00
餐費高於你給的薪資,還條件篩選,條件不到不就花錢買罪受。
作者: willie9030 (Nicolas)   2020-09-30 16:20:00
啊你接案不會自己去吃哦
作者: amo0717 (Amo)   2020-09-30 16:24:00
哈哈
作者: gc9v (今晚,我們喝杯分手酒吧)   2020-09-30 16:31:00
...
作者: atmcola   2020-09-30 16:32:00
很像神秘客轉介的案子 但一樣未達到條件不給酬勞但多餘餐費自行補貼,而原PO則是完全不補貼若不用餐可以直接給符合條件的照片內容也可以不就直接跟店家說我是神秘客來拍照..奇文哈哈
作者: NAKOplau (布)   2020-09-30 17:03:00
說不定神秘客自己接案後外包才給這麼摳而且一開始也沒說"有計畫用餐者順手可以接案"錯的是你啊!還敢這麼大聲!?另外會在這邊噓的就不會接啦!
作者: yoruakigod (魚)   2020-10-01 11:00:00
自己接案再轉 又不補人餐費 可憐的案子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0-10-01 13:56:00
第六感 宣言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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