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已徵得)徵學生陪買Apple筆電

作者: unknown (ya)   2020-08-02 13: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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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工作日期:2020-08-02 16:00後,交易時間約15分鐘以內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無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單次400元(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
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購買完後當下發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
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Apple 直營店信義A13
勞務內容︰
徵求在校大學學生攜帶蓋有當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
陪同前往現場用教育價購買筆電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個人
單位地址:個人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魏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應錄取者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無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imApig (豬)   2020-08-02 14:01:00
已站內
作者: westlife1119 (QQ)   2020-08-02 14:40:00
想用400打發不知情的大學生,買電腦會送airpods,你沒揭露,你至少要分那位學生一半優惠的錢,至少1300元跑不掉像你這種人,應該進水桶
作者: jdes973241 (雪翼)   2020-08-02 14:43:00
結果還是徵到了阿 只能說無知學生多
作者: imApig (豬)   2020-08-02 14:46:00
哇好險我沒被選中==
作者: westlife1119 (QQ)   2020-08-02 14:47:00
別噓文,請高調讓大家看到
作者: flyfood0 (大憲章)   2020-08-02 14:49:00
我就在想不是有送耳機 怎麼只有400
作者: kaitw625 (kaitw)   2020-08-02 14:58:00
真的少到爆
作者: peggy0410 (lorene0410)   2020-08-02 15:02:00
教育價至少便宜3200 現在還送AirPods XD
作者: jdes973241 (雪翼)   2020-08-02 15:17:00
可憐哪
作者: wsedrf336 (hanhen)   2020-08-02 15:27:00
不然樓上各位自己去買一台電腦如何? 用不到的東西換400有什麼不行的
作者: dbwu (dbwu)   2020-08-02 15:29:00
說到底他們只是覺得400太少 然後用不合商業道德來包裝把自己說的好像是為了大家的福祉一樣 其實就是嫌賺的少拆開這樣的操作模式之後,賣"資格"的人也就只需要花費車錢這個資格到底值多少大家可以議價 但說人家坑不知情的人 真是
作者: Maryyyy (瑪莉歪)   2020-08-02 15:31:00
用不到的東西400換?這個用不到的東西左轉隔壁版至少能賣3500啊XDD
作者: dbwu (dbwu)   2020-08-02 15:31:00
有趣的嘴臉呢
作者: chenyinrei (不酷騎士)   2020-08-02 15:32:00
400 囧
作者: dbwu (dbwu)   2020-08-02 15:32:00
但也是要買ipad或mac才會給的東西 人家400買的是資格不是貨
作者: Maryyyy (瑪莉歪)   2020-08-02 15:33:00
其實就是資訊不對等啦,也不能說樓主錯。但就是...買賣市場(含勞動上的交易)很多本來就是建立在資訊不對等之上另外就是這個資格每人每年度是有次數限制的,如果樓主能事先揭露,其他人就完全沒有說嘴的餘地了
作者: westlife1119 (QQ)   2020-08-02 15:50:00
這就違反版規啊,虛為陪伴購買,實為交易行為,還有代理交易、買賣。不懂樓上在護航什麼,而且資訊不對稱明顯就是隱瞞,要不然怎麼不寫,行為可議
作者: amo0717 (Amo)   2020-08-02 15:53:00
笑死 頂上去不知道應徵的學生證知不知道
作者: hcswwh (Aurora)   2020-08-02 17:28:00
別人的事情,怎麼大家都這麼關注啊
作者: TRFgee (ASIAGODGEE)   2020-08-02 20:12:00
推資方心態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0-08-02 21:19:00
§14Ⅰ⑸⑧ 不得主張禁止錯誤
作者: k18535318 (苯異丙胺)   2020-08-02 23:30:00
推原po 其實學生真要賺也是去賣平板 筆電高單價沒有平板這麼好轉賣 還不如穩拿這400bts大學生都會多少知道吧 學校二手社團暑假一大堆在轉賣耳機的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0-08-03 00:33:00
申請無效並且破壞
作者: westlife1119 (QQ)   2020-08-03 01:11:00
現在人的法制觀念原來可以這麼薄弱,蘋果明白的寫出符合資格者可以購買。有合法再來談後續。隱瞞自己的身份,利用別人的身份購買優惠,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這是刑事上的詐欺。虧樓上還是中字輩的大學@@
作者: chinyu1023 (chinyu)   2020-08-03 02:08:00
買mac還想省錢?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0-08-03 02:40:00
若以供需角度來分析 這個價碼其實還ok,主張要合理分潤的人可能要先認清這個資格並不那麼稀有才對(helpbuy提供購買資格僅以信用卡紅利做報償的人也不少)
作者: psdny6213 (Zero。純粹)   2020-08-03 05:01:00
之前有人徵求代訂日系保養品牌一樣,符合資格若不需要使用,內容說清楚應該沒有爭議
作者: joyeszhang (三月七日)   2020-08-03 11:02:00
想當轉賣廚沒什麼錯 但我就想噓 怎麼了?
作者: westlife1119 (QQ)   2020-08-03 11:20:00
大學生這個資格是沒那麼稀有沒錯,但是學生這個身份是特殊的,這是受過政府認同對於沒有固定收入的學生,可以以優惠的價格買商品,照顧這些學生。而在經濟學的角度是價格歧視,這部分大家可以自己上網查。而前兩樓的說法在於銀貨兩訖買資格,如果這樣的話,那不是學生身份的人,是不是可以買學生資格然後去買高鐵票自己搭,或是跟人買身份,假結婚。這些特殊的身份不能混為一談,出發點就不對了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0-08-03 12:44:00
但閣下一開始的立論基礎就是擺在分潤不均上,後來才改口說是形式問題,所以給1300就沒問題了? 你的出發點可以一變再變的嗎? 再者,高鐵有明訂不可冒用學身身份,蘋果卻只認學生證,說穿了它根本不在意你這樣玩畢竟政府認可的只有學生身份,提供優惠的卻是蘋果啊
作者: westlife1119 (QQ)   2020-08-03 13:43:00
我一開始說的,是關於資訊不對等的狀態下,或許是我沒說清楚,要不然買屋賣屋怎麼會有實價登錄系統。再說,我一揭露事實,馬上就有應徵者認為這是不合理,畢竟你不是被坑的那一位,你才能說的那麼灑脫。高鐵說不能冒用,但是蘋果明說要符合資格。你說蘋果不在意,你有打電話去問嗎?從頭到尾只有你在自己的意見中自己猜測喔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0-08-03 14:32:00
我早知道有教育價,半年前仍有幫代買啊還只拿300,不但不覺得被坑還覺得放學後順路露個面就有錢拿很不賴。當然這是我個人啦~ 其實蘋果若要遏止這風氣大可明定非現金付款必須要以本人金融/信用卡才能成立交易,但如果轉手就賣了這規定也沒意義,反而多了冗雜的內部行政手續。而且儘管漏洞很明顯,但它們還是維持優惠方案不就意味有利可圖嗎一方面能搏得優待學生的美名(雖然買得起他家筆電的學生根本不算窮),一方面也是另類促銷衝市佔它們根本樂呵呵在推還賺飽飽,不知旁人在置喙什麼?
作者: k18535318 (苯異丙胺)   2020-08-03 14:45:00
這樣就詐欺喔 好怕喔QQ遊戲規則就定在那邊 符合規則有什麼問題 蘋果賣了產品徵求者便宜買了產品 陪同者賺了錢 三贏的事 誰會嫌?眼紅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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