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台北] 國中補習班誠徵工讀生

作者: wildavaskey (外亞答)   2019-11-14 15: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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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工作日期:通過面試後長期工作
排班方式:週一到週日配合排班,每週排班3~4個時段,一次工作約4小時
每日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可到班時間下午5:00~6:00,下班時間10:00~10:30
週六及週日:早班(早上9:00~下午1:00)、午班(下午1:00~下午5:30)
每日休息時間︰30分鐘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星期一到五無供餐,但若學校放學太晚可帶餐點來補習班快速用完
餐再上班。另外,星期六或星期天若上連班,會免費提供餐盒,
用餐期間仍會計薪。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150~200/hr(試用期兩個月為150元/hr,試用期過後若表現良好就會
往上調薪)
國定假日工資:依勞基法規定(約定時薪x2)
延長工時工資:依勞基法規定 (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五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6號2樓(近國語日報)
勞務內容︰1.一般行政工作(改考卷、訂正本、聯絡簿)
2.學生輔導(讓學生問問題、課後加強輔導)
3.環境清潔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林孟儒文理補習班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6號2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老師
聯絡方式︰電話:(02)2343-5656
E-mail:[email protected] (請勿用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2~3人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聯絡
受訓時間:兩個月
截止時間:否
備註:至少需要會「國中數學」的助教,有意願者請來電洽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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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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