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搬運小幫手

作者: ivy2046 (靜置)   2019-09-07 16:41:55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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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每周一到五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
一到五 10:00-1200
13:00-18:00
19:00-20:00
每日休息時間︰1200-1300/1800-1900
”休息2個小時”
固定休六日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50元
國定假日工資:無
勞健保、勞退︰無
工資發放日:隔月5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社子島/延平北路七段河堤
勞務內容︰
徵求對象-希望對家用音響設備有基本操作概念
工作內容-協助整理包裝、搬運、偶爾跟車出外跑行程等相關事宜
工作時間-每周一到五,10:00-20:00
早晚各休息一小時,固定休六日
全勤的話會有一千塊獎金!
如果第一個月,合作順利,第二個月還會加薪一千補貼健保~
請注意聯絡時間1000-2200,加LINE聯絡時,請先告知自己是誰,然後先傳簡單的履歷表
,做基本認識用,適合再約面試時間,感謝!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朱小姐
聯絡方式︰LINE ID-chubibi
是否回覆報名者:無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適合會主動通知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
作者: homway0302 (三百層牛肉吉事飽)   2019-09-07 16:51:00
我先
作者: music849 (徘徊在十字路口....)   2019-09-07 16:54:00
這月薪比150時薪還要低!
作者: diesel1845 (diesel)   2019-09-07 16:55:00
不得以月薪表示 違反版規
作者: jung914 (諺)   2019-09-07 17:25:00
即使多數時間都在坐車 也算是工時 不能因為這樣薪水低..何況用月薪算比時薪還低
作者: a760981 (七夜剎那)   2019-09-07 18:02:00
掰掰 你在水裡慢慢找吧
作者: rrgfgt (孤單的羊)   2019-09-07 18:12:00
..........
作者: p22456053 (paul)   2019-09-07 18:36:00
上次某書局說大部分在坐車,結果根本騙
作者: ivy2046 (靜置)   2019-09-07 19:10:00
請問哪裡沒有符合150?一天只有工作8小時欸你們有沒有看清楚有休息2小時,還有周休假設一個月20天一天8小時的確是24000元,因為勞基法有規定工讀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所以休息時間他可以想去哪就去哪,老闆不會管,當然沒有支薪,難道你們打工休息時間有支薪嗎?我自己也工作過工讀就是做幾小時算多少錢我再說一次一天只工作8小時,休息時間員工想去哪老闆都不會管,如果一個月工作超過20天我會請老闆再加時薪上去
作者: diesel1845 (diesel)   2019-09-07 19:18:00
不要鑽漏洞啦~一個月如果是22個工作天~時新就低於150
作者: ivy2046 (靜置)   2019-09-07 19:19:00
好,我直接改時薪150,你再亂我直接檢舉你,講的別人好像要坑勞工似的
作者: diesel1845 (diesel)   2019-09-07 19:20:00
況且這裡是part-time版,以月薪表示就違反版規,請去job
作者: ivy2046 (靜置)   2019-09-07 19:23:00
說完了沒?我已經改了,你再亂我直接檢舉你,還有我工作時間就是休息2小時,老闆並不是我,但你們的態度好像別人欠你們幾百萬
作者: diesel1845 (diesel)   2019-09-07 19:25:00
違反版規在先還想檢舉人???笑死
作者: ivy2046 (靜置)   2019-09-07 19:25:00
老闆只是打錯,你們在兇什麼?他不熟ptt,你們是兇屁?欠你們罵的喔,我再強調一次你們如果要引戰我會直接檢舉靠 我已經改了 請你睜大眼睛去看 老闆po錯不能改嗎?你要再引戰我直接檢舉你以為每個人第一次發文都很熟ptt嗎?雖然我不是老闆,但你們態度超級差
作者: kmes071118 (拉拉)   2019-09-07 19:36:00
可憐 有幫公司招黑的員工...
作者: p22456053 (paul)   2019-09-07 20:20:00
這口氣我怕怕.......
作者: a760981 (七夜剎那)   2019-09-07 21:39:00
好怕喔 恐嚇人家欸
作者: aterasu (熱寶)   2019-09-07 22:36:00
怕.jpg
作者: forhhtem (forhhtem)   2019-09-07 22:48:00
誰敢去的舉個手 謝謝
作者: oeeeeee (傑克)   2019-09-07 23:53:00
家派
作者: Ophiuchus (魯蛇座)   2019-09-08 02:19:00
我是瞎了嗎?沒勞報給不起勞健保嗎?
作者: q125412 (q125412)   2019-09-08 03:00:00
來反串的
作者: andzero (andzero)   2019-09-08 05:29:00
哇噻這口氣 去應徵的人一定很有勇氣
作者: stqqq (紀文In台中)   2019-09-08 07:27:00
推文真的很猛~我就不信這真的雇主是很好的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19-09-08 07:28:00
作者: lin190ya (wei)   2019-09-08 09:10:00
正常頂多是1小時不計薪,時間切割這樣有點凹…
作者: bruce333 (蝙蝠俠)   2019-09-08 09:11:00
奇箭頭共賞看了一下ivy2046的發文紀錄 突然覺得好怕
作者: weinan0211 (weinan)   2019-09-08 10:06:00
這公司真慘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9-09-08 10:48:00
改成時薪還是違規禁止正職 加上聯絡方式為line30d+7d+badpost
作者: ashinsponge (再吃一顆蘋果)   2019-09-08 12:28:00
以為改成這樣就沒違規了嗎 要被水桶+劣退了啦
作者: zhizhi0704 (梔吱吱)   2019-09-08 13:10:00
第二個月才加薪補貼健保這樣有沒有違規啊
作者: s970212 (D.W)   2019-09-08 13:17:00
掰掰
作者: ivy2046 (靜置)   2019-09-08 13:32:00
你們的口氣才很差!文章不是我寫的,對方不熟ptt,你們是嗆屁!還有我不是老闆,一堆低x,老闆是男的,我是女的,拜託你們也有點腦袋好嗎你們以為隔著個電腦就可以態度這麼差嗎?我有的是地方po,不差這邊,所以為什麼要受你們的氣?你們仗著自己是網友,也想說我不知道你們是誰就可以不尊重人口氣差嗎?還有一堆求職網站,ptt是我最不想來的,其他求職網站也不會出現像你們這樣的人我在fb po 根本沒這問題,表示什麼?時薪就是150,表現好老闆一定會加薪,你們不需要預設立場原本就有徵到人,能力還很好,是因為人家自己也要做生意才不做,所以你說是老闆不好,請問你是看過老闆?
作者: DanGreen (DanGreen)   2019-09-08 13:41:00
好了啦
作者: ivy2046 (靜置)   2019-09-08 13:41:00
講這種話是毀謗你知道嗎?你沒看過老闆是知道他個性怎樣了?如果我自己做生意我不會想po在這,因為我知道ptt很多酸民好個屁?你們可以罵人我不能回嘴?笑死人了你們愛罵我就得讓你罵?你們以為自己是誰?我以後會建議他直接花錢 po 104,104上就不會出現你們這些酸民!難怪大部分公司都不會想po文在這,看到你們這些人誰還會po?沒有人有義務要受你們的氣!還有很多很多求職平台,他也不是沒錢po 104,打電話過去鬧的直接封鎖!104會讓你們在上面嗆?讓你打電話去鬧?都是只寄履歷另行通知,工讀生也一樣!你們難道不知道?不是ptt就可以讓你們在那邊兇!你們到底把自己當什麼人呀?我不是僱主但覺得你們實在太超過!表現ok一個月就26000了,可以自己去保險了,他並沒有給的特別少,也不是一直在搬東西!有的工作一個月才給23000,你當我沒看過job嗎?你們怎麼不去罵?怎麼不去罵呀?
作者: andzero (andzero)   2019-09-08 14:11:00
https://i.imgur.com/zq9NO0B.pnghttps://i.imgur.com/QbXwpUf.pnghttps://i.imgur.com/GZF5UY4.pnghttps://i.imgur.com/ObwLIhM.pnghttps://i.imgur.com/95kuFfl.jpg違反版規在先,髒話也是你罵的。有錯道歉說「不好意思已經修正了」,很難嗎?看你再其他版的發文和回文頁面好到哪就是
作者: kmes071118 (拉拉)   2019-09-08 14:31:00
哦 所以是共用帳號囉?
作者: iamwhoim (偏偏愛上了DJ)   2019-09-08 16:30:00
兇的到底是誰
作者: bjk (Up2u)   2019-09-08 16:42:00
2
作者: miniUU (UU)   2019-09-08 16:46:00
吃個飯也沒多久,中間卡一兩小時在那,又不是住隔壁
作者: borensu0223 (Su)   2019-09-08 16:49:00
奇文共賞 嘻嘻
作者: minagoroshi   2019-09-08 17:21:00
ww
作者: weinan0211 (weinan)   2019-09-08 17:28:00
哇這個態度
作者: oeeeeee (傑克)   2019-09-08 18:00:00
大家聽到了嗎?他不是最差的,不要再罵了,不要吵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9-09-08 18:02:00
聯絡方式+正職+挑釁不特定使用者=67d+b.p.
作者: lucky70121 ( )   2019-09-08 18:23:00
呵呵 白X
作者: y731112 (小雨傘)   2019-09-08 18:36:00
噓就對了
作者: dnt (轉轉轉)   2019-09-08 18:56:00
來朝聖的!!推文了不起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9-09-08 20:06:00
原來是最近鬧很大的mozzz 那不意外了
作者: yixiang921 ( 香山李榮浩)   2019-09-08 21:59:00
崩成這樣XDD
作者: feather0911 (我親愛的偏執狂)   2019-09-08 22:07:00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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